: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苏孟娟
: 3.完整新闻标题:台中市府硬到底!今晚罚台电2000万 董事长杨伟甫函送法办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12474
我是法盲啦..我一直对于上一篇的...
杨伟甫指出,中火的2号机、3号机虽然在去年12月被台中市政府撤销许可证,但环保署已
在今年2月撤销废证处分,行政院诉愿委员会对于中市环保局的诉愿,也在上周做出不受
理决定,所以2号机运转,合法性没有问题。
然后经济部一直说他合法,可是台中市政府也说他依法开罚..干你妈的我不是在
中华民国吗? 难道中华民国对于这件事情有不一样的法律吗?...
所以我就去 google key in 了 中央是否有权撤销地方政府的处份
然后找到了... 法律字第 0920700158 号
中央政府机关对地方自治团体裁处行政处分,地方自治团体得否适用行政
程序法有关陈述意见之规定疑义
https://tinyurl.com/yafvyp95
结论是
关于中央机关基于监督权对于地方自治团体为行政处分时,应否依据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给予地方自治团体陈述意见之机会
?此问题可区分为下列四个层次之问题:(一)中央机关基于监督权
对地方自治团体所为之行为,是否为行政处分?(二)如属行政处分
则地方自治团体是否属上开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条所称之“人民
”?(三)中央机关之监督行为是否构成“限制”或“剥夺”自治权
?(四)有无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条之除外规定及第一百零三条例
外规定之情形?其中(一)(三)(四)问题,均视具体个案判断。
而问题(二)成为待解释之法律问题,即“地方自治团体居于公法人
之地位,遭受中央监督机关之监督性行政处分,是否适用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零二条有关陈述意见之规定?”经讨论结果并未能获致一致看
法。俟汇整完成与会各位委员之意见后,再由本部参酌各位发言内容
研提意见函复监察院监察调查处。
干你妈的落落长我也是看不懂,我只能说干你妈的中华民国就是被这堆
法匠搞得乱七八糟
最后有没有哪个法匠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倒底谁是合法谁是非法,还是
你他妈的又是大绝招...这个我们先不讨论先渡过这一次中火事件我们再来讨论
干你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