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lver (超级大变态)》之铭言:
: ※ 引述《robalika ( )》之铭言:
: : 八卦是这记者根本就来闹的,因为判决原文写的是“凶嫌杀人之手段并非残忍恶劣”,并
: : 不是“凶嫌并非残忍恶劣”。
: 凶嫌杀人之手段并非残忍恶劣
: OK
: 非常好
: 那我们就来看看,
: 什么样的杀人手段叫做恶劣.
: 拿刀子把被害者全身皮肤扒掉,
: 让被害者看着自己的皮被做成灯笼而死吗?
: 把被害者头砍掉,把头藏在Hello Kitty娃娃里面,
: 再把送给被害者的家属,让他们一家团聚.
: 把被害者的尸体切片摆放成玫瑰花的形状,
: 放在玫瑰花园里,最后再把头颅摆在正中央,
: 让被害者永远欣赏玫瑰.
: 把被害者全身的洞都用快乾封住,
: 只留下屁眼没封,再从屁眼灌入大量氢气,
: 然后旁边摆个火把,等待燃烧的瞬间让摄影机记录下来.
: 把被害者切成一口大小的肉块,川烫后洗干净,
: 热锅,放入麻油,中火煸香姜片到姜片变黑,
: 放入蒜头,青葱炒出香气,
: 再把被害者的肉放入,加入酱油,米酒一起拌炒,
: 盖上锅盖等酱汁收干,最后放入九层塔拌一下.
: 是不是这样才是法官心目中的手段残忍恶劣!?
我跟你说,法盲还是少发言,不然只是出来丢人现眼。
“冥王”虐杀焚尸少女 二审只剩2恶煞仍判处无期徒刑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5498
"高院认定,5人动机是教训少女而非杀人,将杀人罪改依伤害致死罪论处,
检方虽请求改判死刑,但因伤害致死罪,最重仅判无期徒刑..."
虐杀1岁女童 狠男只判14年半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410/201410161520141.html
"...最高法院依伤害致死罪,判男子14年6个月徒刑,
另外伤害罪判处1年两个月..."
恐龙法官正常发挥?虐杀儿童为何刑度过轻 吕秋远给解答
https://www.nownews.com/news/politics/3180464
"...虐童致死最后多以伤害致死罪论处,要直接判定杀人罪举证上往往过于困难,
刑法又有“罪疑唯轻”原则,若无法举证罪名便不能成立。"
懂了没,法律人都努力出来教化了,你们这些法盲还真是不可教化。
虐杀很容易判成伤害致死,最高只会判无期徒刑。多学着点。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77
中华民国刑法 第 277 条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