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攻占政院改判有罪 魏扬要求最高院开辩论庭
4.完整新闻内文:
直指“煽惑他人犯罪”法条违宪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学运领袖魏扬等人为抵抗马政府的服贸案,二○一四年三月廿
三日号召网友声援攻占行政院,一审判无罪,但高等法院认定魏扬、陈廷豪等七人触犯“
煽惑他人犯罪”罪,改判为二至四月徒刑,魏扬等人不服,提起上诉。魏扬和辩护律师昨
再赴高等法院,声请转呈最高法院应开辩论庭讨论该法是否违宪,若违宪,应停止审理,
并声请释宪。
若违宪应停审 并将声请释宪
魏扬的辩护律师尤伯祥指出,他们强烈确信“煽惑他人犯罪”罪违宪,因为任何人只要认
为某一条法令违宪、不公平或不法,号召民众进行公民不服从,都有可能被罗织“煽惑他
人犯罪”罪名,而面临遭到制裁的危险。
尤伯祥表示,因为这条罪名的存在,使得公民不服从的概念,在我们的社会中可能会付出
代价,这样的结果,对于公民不服从是一种成本也是威胁,更可能使得公民不服从的行动
在我国无法进行。
他说,该罪带来另一种危险是,任何人想透过集会结社自由诉诸社会,让大众得以一起进
行制度改革,这种行为也随时可能被制裁,对台湾民主跟自由发展都有不利影响,因此该
罪的存在是威权遗绪,在民主社会中应被废止,或由大法官宣告违宪。
尤伯祥强调,此案已提起上诉,昨提出另一个上诉的理由,是希望最高法院能开庭讨论这
条规定的违宪性,如果合议庭认为违宪,请停止审判,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若认为合宪
,透过辩论过程,外界可以知道法官的想法是什么,有没有可能对这样的规定,做出合宪
性的限缩解释,让该法在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间得到平衡,对台湾产生正向影响。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79461
6.备注:
可怜阿 你们太阳花已经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