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ff0025 ()》之铭言:
: 台湾近几年有好多改革 每次都要喊改革但好像都没啥变
: 每四年都固定会喊一次要0改革 过了就好像没这件事情
: 下个四年后在出来喊一次
: 台湾有哪些改革是真正有改革成功的呢?
: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
有啊,最明显的是酒驾
以前酒驾罚不重,撞死人也只是以过失致死罪起诉(刑度最最最重只有2年)
自从酒驾刑责跟罚款大幅提高后,酒驾造成的死亡数字就大幅下降。
不过现在飙车撞死人(未酒驾)还是只会构成过失致死,所以现在飙仔还是很嚣张。
曾听过1个飙仔很得意的说在市区道路飙到用时速100多公里把某个年轻正妹撞死,赔了受
害者家属400万就换到了缓刑,扣掉保险帮出的300万,真正自己付的金额只有100万。
在台湾飙车撞死人cp值真的超高。
台湾过失致死刑度明显偏低,过失分为有认识过失跟无认识过失
刑法第14条(无认识之过失与有认识之过失)
I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
Ⅱ行为(飙车)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撞死人),虽预见其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者,
以过失论。
基本上依照刑法无罪推论及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要负举证责任,只要飙仔说他是不小
心的,他不是故意要杀人,就无法以杀人罪论处,而会变成有认识过失。
台湾过失致死刑度真的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