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废除法律系的八卦?

楼主: stuj9019 (MLGPRO)   2020-03-21 17:44:25
※ 引述《poggssi (冠军车手321)》之铭言:
看这篇推文越看越气 操
一堆人说美国的法官跟检察官透过选举产生 还有啥法官、检察官需有律师资格
啊干你娘美国玩的是继受英国的法曹一元制度和common law system 整个跟欧陆法系根本
不同
要跟台湾比好歹也拿德国或日本
更不用说美国司法制度下检察官因为没有制度性保障所以为了选举胜出常常乱搞啦嘻嘻
各种逼迫认罪协商
你各位八卦版智障敢让每几年要为了选举厮杀的人掌管国家刑罚权吗?
先讲法曹一元制度
普通法系的当事人进行主义非常浓厚 大概可以理解成控方和辩方都是律师 要的都只是说
服陪审团
两造要理解的东西其实都差不多
啊重点是欧陆法系几乎都是法曹二元制度
代表国家的司法官要懂的和律师要懂的领域很大程度上不一样
像台湾在国考改制前司法官和律师的题目考的领域常常就差很多
不过八卦版智障也懒得去了解 反正你们只会认为法律系背法条就好 没判死刑就是愧对国

再来 美国的法官跟欧陆法系的司法官比起来其实没啥权力 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尊重jury的
裁决
噢对了 美国大法官和英国的治安法官都是八卦版智障最讨厌的保障终身职制度喔
不知道最讨厌终身职制度的八卦版智障看到美国也保障终身职会不会也转弯呢?
下面还一堆智障搞不懂基本权力分立原则 整个戒严脑袋难怪怀念戒严时代
大致上来说政府能分成行政立法司法啦 考试院监察院先不讲
民意基础的话:立法>行政>司法
也因此司法机关会被司法谦抑主义所束缚
也就是司法机关绝对不能够主动办案
要嘛立委丢案件上去
要嘛属于行政权的检察机关丢案件上去
就算是司法权的顶端 大法官一样要被司法谦抑主义束缚 除非有人声请不然不能主动出来
拘束行政权和立法权
各种诉讼法里面都有 一群文盲全家确诊 操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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