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政院拍版!确诊者不听指示可罚200万 拒

楼主: star1231 (只为家人)   2020-02-20 15:31:40
如果要制定罚则,以罚金作为依据,
是不是代表有钱人才有权利选择“不遵守”的空间?
这并不是一个好的价值主张。
既然是防疫,更积极的作为应该是如何强制做到确实掌握行踪,
人身自由的侵害程度根据配合程度来实施,并以连坐机制强化约束力,
但罚钱...社会中有人赌得起,有人赌不起,
实在是不喜欢这种像是让有钱人才拥有害人权益一般的游戏规则。
※ 引述《asuka99 (Asuka)》之铭言:
: 联合报
: 赖于榛
: 政院拍版!确诊者不听指示可罚200万 拒隔离可罚百万
: 行政院会今通过“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草案,若顺利获立法院通
: 过,预计3月可上路。其中第13条明定,罹患或疑似罹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级
: 卫生主管机关指示,而有传染于他人之虞者,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200万元
: 以下罚金;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解释,这基本是指确诊者或是高危险群。
: 草案说明,行为人不遵行各级卫生主管机关指示而有传染于他人之虞者,亦予处罚,以扩大
: 保护层面,因此犯13条之罪因而致人于伤,倘综合一切情状足以证明行为人对于其行为造成
: 他人伤害之结果,有刑法第13条“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之情形,本即应依刑法第23章
: 伤害罪各条处断。
: Kolas指出,特别条例第13条是引用传染病防治法39条第一项,“医师诊治病人或医师、法
: 医师检验、解剖尸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采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并报
: 告当地主管机关”,基本上指的就是被指挥中心认定为确诊案例者,至于疑似罹患则是指高
: 危险群,可能是确诊案例的密集接触者,这些人指挥中心都有通知配合事项。
: 另外,近日受隔离、检疫者屡屡传出失联,为了避免受隔离、检疫者提高疫情扩散可能性,
: 草案也加重处罚,将依法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 为加强对假讯息管控,草案也明订若散播疫情假讯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
: 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435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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