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p999999 (川川川)》之铭言:
: RT 昨天从武汉撤回来的班机
: 里面很多不是原本在名单上的
: 还有好几个根本不是台湾籍的
: 占了一堆优先返回的人的位置
: 这些人应该可以算是偷渡吧
: 各位觉得怎么处理比较好?
1.无我国身分证者(例如台商的从未来台过的中籍眷属):
属于偷渡!政府硬起来遣返、遣返前依照违反相关入境法规给予相应的罚锾制裁。
2.有我国身分证之长居对岸有高度染病风险影响疫情的这次插队上机的恶劣台商:
如果总统愿意发布紧急命令,可以规定例外依照法律原理允许的公益理由,而溯及既往
处罚、遣返。
3.未来陆续要搞台湾的中共与哇哇叫的高染病风险台商:
请陈时中精灵一点(他很辛劳,但他实在脑袋思维速度不快,囧),适用灾害防救法
第31条,去阻止烂台商强行插队搭包机入境。附法条如后:
灾害防救法
第 31 条
各级政府成立灾害应变中心后,指挥官于灾害应变范围内,依其权责分别
实施下列事项,并以各级政府名义为之:
一、紧急应变措施之宣示、发布及执行。
二、划定警戒区域,制发临时通行证,限制或禁止人民进入或命其离去。
三、指定道路区间、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之
通行。
.............................
十一、其他必要之应变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