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初审 中国制品来台洗产地可重罚300万

楼主: takeshi911 (L.Lawlite)   2019-11-18 16: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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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陈俊华
3.完整新闻标题:
立院初审 中国制品来台洗产地可重罚30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18日电)因应美中贸易战下,中国产品借由转运来台湾“洗产地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若不肖厂商标示不实产地
,罚锾上限由新台币30万元大幅提高到300万元。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邀请经济部长沈荣津列席。沈荣津
在口头报告时表示,近来查获厂商违规使用不实原产地证明书供中国大陆产品使用,规避
外国对中国大陆产品课征反倾销税等行为,导致欧盟对台湾厂商的太阳能产品、螺丝、铝
制轮胎圈、自行车等展开调查。
沈荣津说,美国也依其301条款对中国大陆产品课征额外关税,不肖业者将中国大陆产品
运至台湾,并以“台湾制造”之名再输往美国,规避美对中课征的额外关税,影响贸易秩
序及台湾产品在国外的商誉,因此提出贸易法修正草案。
现行条文中,原规范文字只提到进出口人不得“使用”不实的贸易许可及证明文件,导致
有不肖业者提出若只“申请”而“未使用”应不罚;初审通过条文明确修正,将以虚伪不
实方式“申请”贸易许可、贸易文件也纳入处罚。
为有效遏止“洗产地”行为,初审通过条文中,大幅调高罚锾,若厂商对产地标示不实(
洗产地)、使用不实贸易证明文件、违法输出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至非管制地区,或签发单
位未依规定程序签发产证等违法行为,罚锾由原本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大幅调高为6
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另外,为鼓励人民协助政府检举违法,初审通过条文也增订“吹哨条款”,增列民众检举
产地不实的奖励规定,盼借由重罚吓阻及民众参与,加强遏止厂商不法行为。
经济部次长王美花会后受访时表示,法案三读通过会立即生效,假设明年有处分的案子应
能适用新法;现在规定罚锾最高仅30万元,修法将罚锾提高到300万元后,经济部会看案
情,“不一定是要抓他,是要告诉他违反这规定,是非常重的处罚”;且修法涉及台湾重
要对外贸易,也没有争议,很容易可以得到共识。(编辑:林兴盟)1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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