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老板ATM捡到4千元大钞硬拗拒还 加罚5千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19-11-16 16:14:04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9年11月16日
2.记者署名:
蔡清华
3.完整新闻标题:
大老板ATM捡到4千元大钞硬拗拒还 加罚5千元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高雄市一名公司负责人去年9月,在高雄市左营区一家银行操
作提款机,进行无折存款时,其后方一名女子发现他脚下有4张千元大钞,误以为是许所
掉落,捡起交给许男,许也顺手收进背包内,经真正的失主调阅监视器,并透过行员向许
男追讨失金,但许仍拒不返还而诉警侦办,桥头地方法院依侵占遗失物罪判罚5000元,并
没入拾获的4000元大钞。
判决指出,年收入5、6百万元的许姓公司负责人,去年9月25日11时54分许,在高市左营
地区一家银行操作提款机时,适其右方操作另台提款机的庄姓女子自皮包拿取提款卡时,
掉落面额1千元之纸钞4张至许男的脚旁,当时庄女身后一名姓名、年籍不详的女子误认纸
钞系许所掉落,而捡起交付给许,许随即顺手将钞票放入其侧背包内。
庄姓女子事后发觉其纸钞遗失,向银行职员通报,并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后,联系许男出
面还钱,但许坚称钱是他掉的拒还,还对行员说:“妳如何证明钱是她的?”银行因而报
警处理。
许到案时表示,当天朋友请他帮忙无折汇款1万元,太太拿了5张1千元纸钞给他,橘衣女
子把数张1千元纸钞交给他,误以为是自己掉出来,当时清点是5张1千元纸钞,与告诉人
遗失的金额不符,要行员及员警去找当时捡到钱的橘衣女子。
桥头地院传讯相关证人,并勘验监视器,认定许明知该千元大钞非其所有,仍拒不返还,
“法治观念淡薄”犯侵占遗失物罪,除必须追征没入拾获4000元外,再加罚5000元,全案
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9631
6.备注:
有些有钱人比老百姓更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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