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子逃回娘家“被离婚” 告丈夫通奸、重

楼主: kingtama (金魂)   2019-10-30 1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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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邱瑞杰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子逃回娘家“被离婚” 告丈夫通奸、重婚不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刘姓女子指称自己因不堪马姓丈夫家暴而逃回澳洲娘家时,马涉嫌盗领存款,并与黎姓女
子生子、结婚,控告侵占、通奸和重婚罪。检方侦结认为,刘女提告侵占、通奸罪都逾6
个月法定告诉期,处分不起诉。重婚罪部分,因为刘女在澳洲期间,马在台诉请离婚获准
,也获不起诉处分。
刘女提告指出,因为不堪马男多次家暴,2016年5月2日带女儿回澳洲娘家后,马在同年9
月9日未经她同意,领走她在台银户头内的美金1万2000元,涉嫌侵占。
刘女还说,马男与越南籍黎性女子在2017年8月9日生下一子,回推受孕时间是在她与马的
婚姻存续期间,控告两人犯通奸、相奸罪嫌。
2018年2月22日刘女收到马男寄给她基隆地方法院判决,才知马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擅自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马与黎女是2018年1月30日在越南隆安省办理结婚登记,指
控两人另涉重婚、相婚罪。
检察官查出,刘女在2016年10月间上网查询名下台银帐户交易明细,即得知马私自领走美
金存款,但迟至2018年3月7日提告马侵占,已超过6个月法定告诉期,处分不起诉。
通奸、相奸罪部分,黎女2016年11月间就以脸书短信,告知刘女已怀有马的孩子。刘女另
在2017年8月间,透过在越南的亲属跟踪黎女,知道她已生下一名男婴。刘女在2018年3月
7日提告马和黎女通奸、相奸罪罪,也超过6个月法定告诉期,处分不起诉。
刘女对检方说,她虽离家,但没有要和马离婚之意。她是在澳洲收到马用LINE寄给她法院
裁判离婚通知,才知道马利用她出境期间偷偷申办离婚,并与黎女结婚,涉嫌重婚。
检方查出,马男诉请与刘女离婚,基隆地院2017年9月26日判准,判决在同年11月10日确
定。马男是在诉请离婚获准后才与黎女办理结婚,两人未符合重婚、相婚罪构成要件,也
处分不起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34669?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6.备注:
滞澳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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