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场都有潜规则,军队更多,而对于法官而言,法院就是他们的职场。
在我们因为法官判免死被酸成是恐龙法官之前,有没有站在法官的立场想想,人家其实也
是为五斗米折腰的。
只要有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年轻法官大胆的作出死刑的宣判(前提是被告真的恶性重大,毫无
悔意,已经被检察官求处死刑了),那么司法院长就会摸摸他的头,约谈他喝咖啡,对他晓
以大义一番,那他下次审到凶杀案,就会因为潜规则本来要判死的,却改判无期徒刑。
那么是司法院长的问题吗?不要忘了司法院长是总统任命的,就算总统没有明白表示要推动
废死,司法院长也会揣摩上意,不是吗?
整个司法系统就是上下交相贼的废死共同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