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高扬╱综合外电报导
日曾强迫万人绝育 政府仅赔每人88万
日本上世纪为避免诞生“不良”后代,实施《优生保护法》近50年,导致数以万计的国民
被迫接受绝育手术。近年多名受害者告官求偿后,日本国会跨党派议员联盟上周拟定救济
法案,但每人只赔320万日圆(约88万元台币),舆论普遍认为实在太少。
1948年至1996年实施的《优生保护法》,明订要防止患有精神或遗传疾病的人生下不良子
孙。日本厚生劳动省称,约2.5万人接受绝育手术,其中逾1.65万人是被迫绝育,70%为女
性,最年幼者仅9或10岁。
赔偿金不到索赔10%
代表性案例包括1972年15岁时被迫绝育的佐藤由美(化名)。她当时被诊断为“遗传性弱
智”,但许多受害者家属都不同意这类诊断。20多岁时,向她提亲的男子得知她无法生育
后就悔婚。另一受害者饭冢纯子(化名)在1963年16岁时,也因被怀疑精神异常而被迫结
扎输卵管,“他们偷走了我的人生。”
受害者最高索赔3500万日圆(约967万元台币),但当局端出的法案除“由衷致歉”,赔
偿金不到10%。代表多名受害者的律师新里宏二说:“他们的生育权被剥夺,一次性支付
320万日圆完全无法弥补伤害”。《朝日新闻》也批,该法践踏太多人的人权,是“灾难
性的错误政策”,呼吁改善赔偿方案。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daily/20190319/3828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