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谢志宏犯双尸案死刑定谳 台南高分院裁定再审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4日电)犯下台南归仁双尸命案的谢志宏,死刑定谳,已被羁押
19年,台南高分检认定谢志宏应受无罪判决,去年9月声请再审,台南高分院今天裁定再
审并停止羁押。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指出,因台湾高等检察署台南检察分署检察官及谢志宏提出“
新证据”及先前证据综合判断结果,可以合理相信有足以使谢志宏受无罪或较有利判决的
可能性,于是裁定本案再审。
至于,谢志宏是否确定能受较有利的判决,台南高分院表示,必须待开始再审后,按通常
审判程序进行审理,且依严格证明法则调查判断后才能认定。
台南市归仁区民国89年6月发生双尸命案,郭俊伟和谢志宏被逮,死刑定谳,谢志宏也一
直被羁押在台南看守所,迄今已19年。
谢志宏案多年来受到人权团体的关注,监委调查去年7月函请法务部转检察总长提起非常
上诉及再审,台湾冤狱平反协会也前往最高检察署声请提起非常上诉。
台南高分检去年9月以检察官发现全案还有新事实、新证据,认定谢志宏应受无罪判决,
声请再审,及待台南高分院准予再审后,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适当替代方式裁定停止羁押
。(编辑:方沛清)1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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