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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专法】公投后向反同方靠拢 绿委涌现支持“同性伴侣法”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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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珩 2019年02月02日
爱家公投通过后,行政院依法须在3月1日前提出同婚专法,对于法案名称、内容究竟怎么
订,各界高度关注。据了解,行政院预计在2月21日院会通过该案,但具体版本尚未定案
,各阵营仍在积极游说。挺同团体主张以“同性婚姻法”处理,反同方则坚持“婚姻”二
字不能入法,多数绿委考量选票压力,逐渐向反同势力靠拢,倾向制定“同性伴侣法”,
降低社会争议。
前年5月大法官会议通过748号释宪文,叙明《民法》婚姻章未保障同性两人婚姻“违宪”
,2年内应完成修法,至于要用何种形式法律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由立法院决
定;若逾期未修法,5月24日后同性两人可依《民法》婚姻章,直接办理结婚登记。
挺同团体认为另订专法保障同婚就是歧视,主张直接修《民法》。然而,由幸福盟发起的
爱家三公投,去年底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依照公投结果,只能走专法一途,依法行政院须
在3月1日前提出法案,送至立法院审议。为避免拖过5月24日时限,衍生更多混乱,立院
势必得在农历年后的新会期完成立法。
挺同方走专法 朝向“同性婚姻法”否则违宪
针对专法名称和内容该怎么订,两方各有见解,挺同方主张释字748号已叙明保障“婚姻
自由”,走专法一定得是“同性婚姻法”,否则就违宪;反同方则坚持不让婚姻二字入法
,主张以“家属”名义处理同志关系,而非用婚姻配偶身分。两阵营分据光谱两端、毫无
交集,公投后各自奔走游说,寻求政院和朝野立委支持。
引发关注的是,民进党九合一挫败后,集体焦虑忙找“病因”,不少中南部绿委将推动同
婚视为关键败选因素,在反同公投获700万票的民意基础上,党内保守势力抬头,选后就
曾有资深委员私下说,“绝对反对同婚到底!”连原先挺同或持态度开放的绿委,也纷纷
受选票压力噤声,让仍在为同婚努力的立委感叹,“风向明显转变,很不利于挺同方。”
一名中南部绿委直言,党内委员因宗教信仰、个人价值和选区结构因素,本就对同婚持不
同看法,他过去基于尊重党的立场,没有公开表达对同婚的疑虑,却因此被贴上挺同标签
,实在很无奈。“我的选区一面倒反对同婚,做为立委要如实反映民意。”因此他主张专
法应订“同性伴侣法”,不要再与民众站在对立面。
绿委许智杰接受《上报》访问指出,他认为婚姻价值是一男一女,所以要另用专法保障同
志权利,比起制定婚姻法,若用同性伴侣法处理,可以安抚不少民间声音,就像他之前与
地方教会、牧师探询意见,就有人认为伴侣法是可接受的。
绿保守派主张伴侣法下 符合释字精神立法空间
“我认为要慢慢渐进!”绿委黄国书表示,他非常理解且尊重同志运动几十年来的努力,
但同婚若要一步到位,阻力会非常大,公投结果就是如此,他认为应先朝有社会共识的方
向推动,倾向支持同性伴侣法。
另也有北部绿委说,不只中南部民众反弹,北部基层也骂翻,九合一辅选明显感受到民众
对推动同婚的不满,他主张“事缓则圆”,不要用名称敏感的婚姻法,否则社会将再陷入
挺同、反同的撕裂对立。
尽管也有不少绿委明指,因应公投结果订定的专法,属于“法律”位阶,依然不能牴触等
同“宪法”位阶的大法官释字,为不违反748号释字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平等权”
的内容,只能朝“同性婚姻法”制定;但党内保守派仍主张,可在伴侣法名称下,找到符
合释字精神的立法空间。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即使是多数绿委主张的同性伴侣法,与反同方诉求仍有落差,幸福
盟主张以“同性共同生活法”处理,让成年的同性两人,非以婚姻配偶关系,而是适用家
属关系,保障生活照顾、医疗事务代理、财产、共有财产处理、协议遗产分配、指定监护
人等权利。
据了解,在幸福盟选后强力游说下,部分绿委态度松动,已有委员私下承诺,无论政院提
出版本为何,都会支持幸福盟版的立法精神,在逐条审查阶段,必要时会代为提出修正案
,争取有宗教信仰、反同态度明确的朝野立委支持。
由于同婚议题高度敏感,法案日后进入三读,蓝绿党团均倾向尊重个别委员意见,不以党
团名义做决议。预期农历年新会期开议,政院版本送入立法院后,委员们将跨越蓝绿党派
,展开“挺同派”与“保守派”的攻防战。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2G6ULMi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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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大败后,DPP终于发现民意之所在了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