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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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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修法调降参选保证金 中选会: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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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拟提修法调降参选保证金,中选会综合规划处处长高美莉今天表示,
立委、地方首长的保证金额度依法授权中选会决定,中选会选前会召开委员会议决定额度
。若修法通过,将依法处理。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昨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他将提出选罢法修法,将保证金改为登记费,
这应该只是一般行政规费,且登记费最高不得超过基本工资的5倍,才符合公民平等参政
权,若能缴交一定人数连署,也能替代登记费。
徐永明说,以参选直辖市长为例,在台湾参选保证金要新台币200万元,但在东京只要约
84万元、伦敦约40万元、阿姆斯特丹约8000元、柏林0元,因为德国已经宣告公职参选保
证金是违宪的。
高美莉今天接受中央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选罢法规定,立法委员、直辖市议员、直辖
市长、县(市)议员及县(市)长选举,由中央选举委员会主管。保证金额度依选罢法规
定授权中选会决定,因此过往每次选举前,中选会都会召开委员会议决定额度。
但她也坦言,直辖市长的保证金额度,已经很久没有调整,确实较其他各国来得高。若立
委提议将保证金调整为最高不得超过基本工资的5倍,应修法将其入法,未来若通过修法
,中选会将依法处理。
去年九合一选举中选会审议通过的保证金数额,分别为直辖市长选举候选人保证金200万
元,直辖市议员选举候选人保证金20万元,县市长选举候选人保证金20万元,县市议员选
举候选人保证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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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16162
5.备注:
选不上牵拖保证金
选得上你会在乎保证金吗
又不是选上不会退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