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才会去告那7个人
这7个人犯的罪都是小罪,全部凑在一起能判个一年就很了不起了
更有可能是六个月又易科罚金,连关都没关照样在外面趴趴造
肉圆哥只被呼了一巴掌,去告民事能赔个10万就很多了啦
什么210万,你当这边是美国喔?台湾民事赔偿是看实际损害啦
还2x万*7哪有这么美的事,肉圆哥不过就只被呼了一巴掌而已
等到肉圆哥真的拿了10万块,肉圆哥也可以准备逃去别的县市避难了啦
看新闻也知道,这7个人很清楚肉圆哥住在哪里,肉圆哥根本跑不掉
那一带似乎又是肉圆哥的老家,连工作地点好像也在附近
肉圆哥一告下去,就要有举家搬迁的心理准备,不然以后路上见一次扁一次
这次是刚好有摄影录下来,芦洲那边暗巷一堆,以后肉圆哥就是被拖进巷子里毒打
看那7个人凶狠成那样,哪天被打死也不意外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笨到去告那7个人
劝你没事也别害肉圆哥了
※ 引述《dghkrt3489 (光光不应该随着世俗改变 )》之铭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13/1500131/
: 从新闻提供的事实来看
: 1.其中有7名男子冲进社区内,直接至林男家按电铃......
: 刑法306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
: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 注解:“闯入社区”跟“闯入社区中肉圆哥的住宅”,法律上可能被评价成两件事,如果
: 大楼设有
: 管理员,则不顾管理员劝阻冲入的当下,即可能成罪。
: 2.林男不察开门后,2名男子冲入他家.....
: 刑法306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
: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 注解:纵使林男表示有“同意”,但若“同意”是出于“错误判断形势”或“受胁迫”仍
: 可能成立本罪。
: 3. 拿着准备好的辣椒要林男当场吃,林男拒绝后就遭2人殴打
: 刑法309条:“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
: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 刑法277条:“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 ”
: 注解:当众扇人巴掌,将同时构成伤害罪与暴行侮辱罪。
: 4. 其中有7名男子冲进社区内
: 刑法第2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犯。”
: 注解:7人中虽只有两人实施殴打,但只要7人有相互合作的意思与行为,纵使没打人的5
: 人仍然与其他2人构成相同的犯罪。
: 结论:
: 私刑7人组构成:“侵入住宅附连围绕之土地罪”、“侵入住宅罪”、“暴行侮辱罪”、
: “伤害罪”四罪的正犯,其中后两罪从一重处之(刑法55想像竞合),再与前两罪数罪并
: 罚,合并后判刑“最少”8-10个月跑不掉。但由于各罪皆可能判刑6月以下,所以仍可易
: 科罚金,不过以一日一千元折算,每人仍要缴24-30万的罚金,且由于四罪皆告诉乃论(
: 注1),肉圆哥可以“不撤告诉”为谈判条件,向每人请求24-30万,这样210万就进帐了.
: ..为什么肉圆哥不告呢?
: 注1:意思是肉圆哥不提告7人都能全身而退连前科都没,与杀人、性侵等公诉罪(非告诉
: 乃论)相较,被害人更有筹码去引诱对方与自己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