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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猕猴、山羌、白鼻心 今起不再是保育类野生动物
2019-01-09 12:42联合报 记者彭宣雅╱即时报导
今天起,台湾猕猴、山羌、白鼻心、龟壳花、雨伞节、眼镜蛇、短肢攀蜥、大田鹬等8种
动物,将不再是“保育类”野生动物,降为一般野生动物。
农委会公告修正陆域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其中台湾地区物种新增17种、移除8种保育类
动物;非台湾地区国外物种新增1科10种,移除286种保育类动物。饲养本次公告名录新增
保育物种的民众,应在108年3月8日前向所在地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登记。
农委会保育组组长夏荣生表示,这8种物种从保育类降为一般类,不能因为降为一般类就
可以任意猎捕。野生动物保育法中,不论是保育类动物或一般类动物都受到保护,保育类
野生动物不论是族群量、受威胁的程度比一般类的保育类动物更高,所以需要有更多量能
进一步管理维护,但即使一般野生动物受保护的程度相对于保育类野生动物没这么高,也
不能任意猎捕。
夏荣生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育法,若有涉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及公共安全有性命
之虞、或传播疾病、有病虫害、航空安全需求,不论是保育类、一般类野生动物都可以处
理的,但一般动物并不会主动攻击人,所以人类也不要伤害牠。
她表示,刻意猎捕野生动物,保育类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至100万罚
金;一般类野生动物,可裁罚6万至30万的罚锾。
林务局表示,台湾猕猴野生族群虽移列为一般类,除公告修正前原已在各直辖市、县(市)
政府登记在案的台湾猕猴,可以继续饲养并持续列管与接受查核外;若有发现新饲养的个
体,将严格追查其来源,避免有捕捉野生猕猴情事发生。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每年均定
期执行查访宠物店、山海产店及可能贩卖野生动物与其产制品的店家,本名录修正后,林
务局将不定期办理全国性联合查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