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9-01-09 01:15:37没那么复杂
【法律的角度】
外劳犯法与本劳同罪
若有捡尸性侵->依法审判+执行+驱逐出国
没人会觉得性侵是对的
【道理的角度】
1女生的部分
(1)夜店->很多男女在这找一夜情
(2)酒->使人清醒度降低的东西
(3)女生去夜店喝醉被捡尸->不意外
(4)女生应避免去夜店喝烂醉以免受害
2外劳的部分
(1)外劳在台社会地位->低
(2)男外劳在夜店捡尸性侵台女->很大胆
(3)舆论应大力谴责犯案外劳以杀鸡儆猴
作者:
losel 2019-01-09 01:21:00我看脸书还不是外劳,是来观光兼非法打工. 脸书有放护照图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9-01-09 01:26:00把 "女生的部分" 拿掉 你就会是政治正确囉 ^.<*不要检讨受害人~ 人家很可怜 不要给他二次伤害~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9-01-09 01:28:00管他去死的,最好都在夜店喝到断片,捡尸的人都关一辈子,大家各自承担,都不要靠背。我们无能为力
作者:
NotLuo (肛裂彩芽)
2019-01-09 01:29:00其实我也不懂 那些强奸的人真的恶 但到底为什么有人会在夜店喝到烂醉啊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9-01-09 01:31:00跨年那个礼拜,一个女的约喝酒,到地点才知道是在旅馆,他妈想灌我酒,有自知之明都知道那个地方喝醉就惨了,智障才会在有风险的地方喝到挂
作者:
kutkin ( )
2019-01-09 01:33:00外劳在台湾社会地位低 但是也很嚣张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9-01-09 01:46:00怎么会觉得外劳看的起台湾人
作者:
losel 2019-01-09 01:48:00看观光团上百人逃跑能从各县市征求车辆接送,2-3天后已经分批散居各县市。 有人负责接应交通/提供住所/协助藏匿就知道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政府还停在抓人归队结案的层面.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9-01-09 02:01:00其实抓人的动作还是要做的,不冲突。你说的则是策略的层面。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9-01-09 02:09:00台湾大部分的人都无视他们,当流浪狗看。根本不会在乎他们到底是不是合法工作,生活习惯和工作范围也不重叠要政府抓很难啊。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9-01-09 02:11:00其实台湾人不会当他们是流浪狗,事实上,台湾人对他们很友善
在外面喝醉只要不侵害到别人 是没罪的 人应有的权利所以要加强惩处喝酒闹事者和侵害酒醉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