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病主法今上路 民众可经5步骤决定人生最后一段路
亚洲第一部维护病人善终自主权的专法《病人自主权利法》今日正式上路,民众在身体健康时,可透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签署“预立医疗决定”,并注记于健保卡,一旦符合末期病人等五大状况时,就能依照这个决定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病主法规范,20岁以上且具完全行为能力,就能预立医疗决定(AD),且签署后可随时以书面撤回或变更。预立医疗决定的内容是,考量未来面对生命末期、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失智程度极严重无法自理、或符合其他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重症之时,要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或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
要预立医疗决定,得先至可以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的机构进行预立医疗咨商(ACP),目前全台共有77家卫福部指定的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医疗院所。咨商参与者除了本人,还需要至少1名二等亲内亲属陪同,若有指定医疗委任代理人也应找来一同接受咨商;经意愿人同意的亲属也可参加。
依据病主法,医疗委任代理人不能是三种人,包括意愿人的受遗赠人、意愿人遗体或器官指定受赠人、其他因意愿人死亡而获得利益的人,但意愿人继承人除外。
卫福部医事司日前表示,咨商费用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每小时上限不超过3500元,并鼓励全家一同前往、揪团享折扣。根据过去试办计画的经验,每组咨商时间约在60分钟至90分钟,但若民众提前做好功课、想清楚了,到现场仅作签署动作,就能省下较多费用,甚至卫福部鼓励医疗院所别向咨商时间极短的民众收费。
https://tinyurl.com/yau24txm
我们无法选择如何出生
但可以选择走的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