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控男性侵却说“舒服” 检察官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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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张姓男子遭女性友人指控在饮料中偷放春药,害她喝了之后性欲高涨,紧接着又
趁她无法抗拒之际性侵得逞,但他否认下药,还说是女生主动,案经新北地检署调查,今
天才获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张姓男子与女性友人均30多岁,2人有吸食三级毒品情形;该名女子指控,张男
去年5月以心情不好、想找人谈心为由,带着疑似摇头丸和神仙水的毒品到她家聊天,因
为对方怂恿,当下有服用,后来对方又拿了一杯饮料,因为不疑有他,结果喝下没多久,
药效发作就感觉头晕目眩,最后因性欲高涨致无法抗拒,被对方性侵得逞。
侦讯时,张男否认犯行,辩称他当时累了躺在女生的床上休息,是女生先主动抱他、亲他
,接着就自然而然地发生性关系。他强调,整个过程女生都是清醒的,除了主动还有说“
想要”。
检方调查,检方在女子尿液检体中采到三级毒品和其他药物成分,其服用的毒品成分虽会
造成昏迷、幻觉、躁动、心律不整、甚至致死等反应,但与药物相同,全都没有诱发性欲
的药效,因此对其说法存疑。
检方认为,女子起先称自己遭下药,后来又改口称自愿服用毒品,前后供词不一,难凭其
片面之词就认定有性侵事实。此外,女子虽称不喜欢张男,但又说有请张男帮忙解决生理
需求,且称“整个过程是舒服的”、“从未有过的感受”等语,最后认定她出于自愿而与
张男发生关系,而且过程意识清楚,无性侵情事。
吸毒吸到没钱想赚点年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