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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汽油焚尸博士生”盗身分! 性侵狼逃死4次:愿月赔200给家属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为了盗取身分以逃避性侵徒刑的孙国晃残忍杀害张姓博士生,被依杀人罪4度判处死刑,
直到更三审时被认定“有教化可能性”改判无期徒刑。案经最高法院4度发回,高雄高分
院3日召开更四审辩论庭,孙男坦承杀人;至于如何弥补被害者家属,他说,“名下没有
财产,只有监所每月200元可以补偿,希望他们不会嫌这金额太少。”
孙国晃于2006年在高雄林园犯下性侵案,被法院判刑8年6月,并未到案,99年11月间,引
诱网友张姓博士生到汽车旅馆后,趁机动手将其勒晕,再载到山区,引火燃烧汽车,并在
一旁留下署名“孙国晃”的遗书,制造自焚假象,内容指称自己因为性侵案被判刑,想不
开而自杀,企图冒用张姓博士生的身分“借尸还魂”。
一审、二审、更一审、更二审皆将孙男判处死刑,不过最高法院将全案第三度发回时,高
雄高分院更三审却出现逆转;法官认为,孙男多次向家属表达歉意,并愿意赔偿,不完全
无悔意,显有教化的可能,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再经上诉,最高法院认
为,三审未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程序中调查,诉讼程序不合法律规定,再度撤销判决
,发回更审。
更四审3日开庭辩论,孙男指出,“我淋汽油在他身上点火,只会让他重伤,应该算杀人
未遂程度,但是火后来烧到汽车,汽车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他强调,张男死因是
汽车油箱爆炸,而不是他在对方身上点火。
孙男也提到,当时前妻怀了第三胎,因自己要入监服刑,被迫把孩子拿掉,岳父岳母甚至
逼离婚,才会“无法控制自己犯下这样的错误,希望社会给我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