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turtsamuel (谨言慎行 不引战 不约砲)》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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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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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人买车是拿来开的 不是拿来意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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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车要注重安全性,200W就差不多了,再多基本上都是在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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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为了满足某些大爷的性癖,要正常用路人要承担散尽家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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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设定一个车损赔偿的上限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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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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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就是标准界线划定的问题
车子的价钱高低差这么多
低至50万,高至上亿元,你要怎么定这个理赔上限在哪里?
每个人对合理理赔的标准都不一样,
就算今天真的设定车损200万上限,等于是一竿子打翻所有理赔金额200万以上事故。
200万以上的赔偿金额,财产法益明显在量上面比200万以下侵害法益比较重,理应更应该去
保护比较重的财产法益,可是设定这个标准却反其道而行不保障较重的财产法益,逻辑好像
说不太通。
这里说的是车损赔偿金额,跟强制险那种保险理赔金额上限是不同东西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