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洲猪瘟疫区带肉入台 累犯3次罚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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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起违规从非洲猪瘟疫区带肉品入境,首次罚新台币5万元,第2次罚50万元,第3
次罚100万元。资料照。(中央社)
【大纪元2018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防
检局)表示,12月14日起违规从非洲猪瘟疫区带肉品入境台湾,首次罚5万元新台币,第2
次罚50万元,第3次罚100万元。
防检局说明,因非洲猪瘟对国内产业冲击最大,且旅客违规携带猪肉类等产品入境传入该
病的风险最高,故旅客自非洲猪瘟发生国家(如中国大陆)违规携带猪肉类等产品入境,
第一次罚5万元,第二次罚50万元,第三次以上则罚最高100万元;其次罚款额度只区分为
三个级距,是因违规人被裁罚后应已知警惕不应再犯,再犯者即应重罚。
另外,防检局表示,自口蹄疫或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疫区违规携入家畜或
家禽肉类等产品,则考量口蹄疫或高病原性禽流感对国内产业之影响较之非洲猪瘟稍低,
故其罚款额度依次为3万、30万、100万。而自其他非疫区国家违规携入相关肉类等产品,
鉴于其传播疫病风险较前述疫区国家相对较低,考量比例原则,故裁罚额度为1万、10万
、30万。
至于违规次数的计算,防检局说,累犯有定义,所谓第2次以上违规,以行为人前次裁罚
合法送达的隔天起算,3年内再次违规的人,14日起新的裁罚基准实施后,过去3年内曾经
被处罚的人要注意,再犯就是用第2、3次罚款裁罚。
防检局表示,裁罚只是手段,目的是为杜绝旅客违规携带肉类等产品入境,有效防范非洲
猪温、口蹄疫及高病原性禽流感入侵。防检局呼吁,旅客切勿违规携带肉类产品入境,违
规裁罚已提高至100万元,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2/14/n109099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