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妓者真不愧是妓者
: 这法案已经跑很久了,和假消息无关,和选举更是没有任何屁关系
: 这些都是ncc的提案,和党派没任何关系
NCC是独立机关,跟党派没有关系?
第4条(委员选任及任期)
本会置委员七人,均为专任,任期四年,任满得连任,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
意后任命之
: 草案全文都放在行政院立法院任人下载了
: 看一下原文
: 真的有那么困难吗?
: 原文在说
: “网络平台对于使用者上传的资讯,不负审查责任”
: “任何侵权内容,【一经检举】平台需马上下架,放在一般使用者接触不到的地方,
: 否则平台需负赔偿责任”
: 比如在八卦板分享A片的下载连结,ptt不用负责,有人检举才需负责
: 如果大家都很低调,都不去检举,就数通法本身来说,没人需要负责
: 但是著作权法、刑法散播猥亵物,发文的那位还是得负责,
: 数通法保障板主,站长没事
: 人身攻击也一样
: 发生人身攻击,只要不检举,板主、站长都没事
: 反之,若有人检举,站方就要负责删文,不然一样有事
其中争议的条文就是下列条文
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
第十六条 提供前二条以外服务之数位通讯传播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使
用者之侵权行为,不负赔偿责任:
二、 经权利人通知或知悉其使用者涉有侵权行为后,移除或使他人无法接取涉有侵权
之内容或相关资讯,或为其他适当之处置。
也就是某A发了文。
只要某B跳出来说,这是假新闻。
平台业者就要选择
1. 去查证是不是假新闻,是的话删除,不是的话继续保留。
2. 不去查证是不是假新闻。
(1) 不删文,如果是假新闻就要一起赔偿。
(2) 删文,就绝对不用负责任了。
正常平台业者一定会选择最后一步,然后一切都河蟹了。
有人说查证清楚很难吗?
废话,我们都是一般老百姓,又没有公权力。
要怎样查证。
没证据,闭嘴很难吗?
这不就是当权者想我们做的吗?
让我们看看最近的受害者。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27448
连个县长和立法院最大党立委都无法查证了,一般人民怎有方法查证。
: “网络平台需要设立简易检举机制,不要什么事都跑法院”
: “若故意或过失,滥用检举,造成他人损失,肇事者需负责,平台需提供回复方式”
: “境外公司需要在台留下联络窗口”
: “网络平台需留下使用者资料”(一旦发生刑事案件时可查用)
: 其他
: “政府不得限制资讯传播的方式”
: 还有提一句“不可以买大陆华为的设备”,但没有另外写进法条
: 身为一位公民
: 本来就该关心这些法案了不是吗?
: 意识型态开喷,并不叫关心社会,那叫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