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19950515w (那个举 那个堕)》之铭言:
: 好啦 很多高智商乡民说改成死亡可以赔付才是对的
: 这要赚钱多简单啊
: 疯狂找8+9妹无套内射生小孩
: 马上投保过2年就可以收割了
: 养到三岁会跑会跳叫他冲去马路中间捡个球
: 轻轻松松赚保险金 舒服
: 该发大财喽
其实大家都知道法律定了要遵守,问题只有两点,不讲法律本身合理性
1.过去几年,这种“无效的保单”到底卖了多少,可能念法律的都觉得
不知道这条规定的平民是法盲,可是保险公司不是法盲,收到资料前后
有没有善意提醒,未成年保这个没有死亡给付~~
看一下对方给的传单,是否有特别注明?
保险公司到底收了多少这种案子?金管会应该追一下吧,不是要检讨责任,
但是发生了,总要收集资料才能定以后的方针
2.这次国中的保险业者,收到资料之时,有看到这是未成年吗?还有保单谁签
名的?学生跟受益人都是亲签?有善意提醒旅平险的限制?学校承办是谁?
金管会主委是说会“善意”劝说业者...不过这个嘛...业者甩你啊
总是要试着举个刀挥挥看~~保险业也一堆律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