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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8/12/06 10:10
魏应充惨了!逃税6千多万 再遭判囚2年
目前因味全混油案在八德外役监服刑的顶新制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另因漏缴税额达
6000万元,彰化地院去年以违反《商业会计法》逃漏税捐等罪,共44罪将魏判刑3年,得
易科罚金。全案上诉后,台中高分院今天上午改判他2年,但不得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彰化地检署起诉认定,顶新在1995年至2013年间,浮报进货成本,低报卖油利润,魏应充
另在员林华南银行开立私人帐户,7年内共逃漏税2亿4867万元,国税局因此裁罚1亿6882
万,事后顶新已补缴4亿多元的税金与罚锾。
一审认定魏应充逃税6千多万,涉犯逃漏营业税捐罪共犯37罪,又触犯商业会计法,故意
遗漏会计事项不为纪录罪,合计44罪,依一罪一罚,判他3年徒刑,但因每罪都不满6个月
,得易科罚金。
经彰化地检署上诉后,台中高分院在10月25日开庭审理时,提讯在八德外役监服刑的魏应
充到案说明,魏为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在漏税部分“全部认罪”,同时表示尊重财政部中
区国税局的裁量权,撤回退税的申请。(邓玉莹/台中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