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云
2.完整新闻标题:
※ 挥拳殴妇还呛“我民政府州议员”!警搬3字反击…男吓改口:自由业啦
3.完整新闻内文:
※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民政府”再惹争议!台南一名56岁的吴姓男子因不满“民政府党员”在办公室内吃
便当,竟愤怒挥拳痛殴林姓妇人,因此挨告伤害罪嫌;但当警方进行笔录时,吴男却嚣张
呛声,“我是台湾民政府州议员,你放尊重点!”不料警方闻言后秒反击“这里是台湾,
如果你要以民政府议员身分笔录,可能会涉内乱罪喔!”吓得吴男一秒软杆,乖乖在职业
栏上填上“自由业”。
台湾民政府恶名昭彰,自2008年成立以来频频爆出争议,今年5月发起人林志升等7名高层
还因涉嫌诈骗吸金高达3亿新台币,因而遭到桃园检警攻坚逮捕;除了涉诈外,台湾民政
府还擅自将“首都”设在桃园,不但发放民政府身分证、护照、车牌等,还自组180人“
黑熊部队”,种种荒腔走板行径令人哭笑不得。
在林志升等高层遭逮后,台湾民政府低调沉寂了一阵子,怎料近日又再传出争端。根据《
自由时报》报导,台南警方接获一名林姓妇人控告,指称自己是台湾民政府党员,日前中
午在办公室内吃便当时,遭到另名吴姓男子以三字经飙骂,对方甚至还挥拳打人,事后林
妇愤怒提告吴男伤害,为自己讨回公道。
警方获报后依法传唤吴男到案进行笔录,并询问案情缘由,但吴男走进所内时气焰相当嚣
张,还告诉员警“我可是议员身分,你们放尊重点!”现场员警闻言后一头雾水,根本没
印象台南有这位如此面生的议员,立即反问“是哪里的议员?”吴男这才表示“我是台湾
民政府指派的州议员!”
警方万万没料到吴男的回答竟会如此荒谬,但当下仍是善尽提醒责任,告知吴男这里是台
湾,并非是台湾民政府,倘若坚持以“州议员”身分进行笔录,恐怕会涉及内乱罪,最轻
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吴男听闻后脸上得意的表情马上吓得无影无踪,气焰也立即收敛
,乖乖地在笔录的职业字段填上“自由业”。警方在讯后也将吴男依伤害罪嫌函送法办。
根据中华民国刑法第100条,“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
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预备犯
前项之罪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01条也规范,“以暴动犯前条第一项
之罪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预备或阴谋犯前项
之罪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05/13229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