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际奥会再来函 不排除中止或撤回我国会籍

楼主: manpc (manpc)   2018-11-18 15:14:05
IOC国际奥会再来函关注东奥更名公投 不排除中止或撤回承认我国会籍
苹果日报 2018/11/18 14:16 50分钟前
24日选举公民投票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湾’(Taiwan)为全名申请参加所有国际运
动赛事及2020年东京奥运?”(以下简称东奥更名案)引起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关注,主管国家奥会往来部门副处长米罗(Pere
Miro)16日致函中华奥会主席林鸿道、体育署长高俊雄,表示不会干预选举程序且尊重言
论自由,但重申不予改名立场,同时任何对中华奥会过度施压将会被视为外界干预,可能
中止或撤回对我国奥会承认。
IOC来函中表示,为避免不必要期待与臆测,希望借此重申依序奥林匹克宪章,国家奥会
名称管辖权为IOC所有,目前“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是IOC与我国奥会1981年协议
,而任何国家奥会/代表团名称变更均须经IOC执行委员会核准,而今年5月2至3日经过2
天研议,已决定不予核准。
部分支持东奥更名者意见是就算公投案过关,也只是提出申请,若IOC不予核准,也不会
有损失。但公投案若通过,只对政府有效力,IOC对口单位我国奥会是非政府组织,因此
实际可行方式就是政府督促、或立法强制中华奥会提出更名申请。
米罗来函警告,任何试图对中华奥会过度施压而违反1981年洛桑协议,及/或进行违反
IOC执委会决定的行为,将被视为外界干预,中华奥会将可能接受奥林匹克宪章中、针对
此类案例所设保护性措施条款(特别是第27.9条)。
第 27.9条记载于奥林匹克宪章第4章,内容是:“除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给予相关处置和惩
处之外,如国家奥会的活动遭该国宪法、法律或其他规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机构的行为
所影响或阻碍,国际奥会执行委员会于听取该国家奥会意见后,得做任何适当决定以保护
国家奥会的奥林匹克活动,包括中止或撤回对该国家奥会的承认”。
信末表示,IOC期盼中华台北地区参与奥林匹克活动利益能超过政治考量,以免中断我国
代表团备战未来国际运动赛事准备工作,也避免不必要的复杂状况。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8/1468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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