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开车被撞改判有罪 名嘴批“谁敢开车?”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8-11-16 13:02:27
开车被撞改判有罪 名嘴批“谁敢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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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罗友志前年深夜开车在新北市从支线道转入主线道时,造成一名机车骑士追撞他的左
后车身而倒地受伤,检方起诉罗男涉犯过失伤害罪嫌,一审认为无法证明罗有疏失、判他
无罪,检方上诉后,高院今上午逆转改判罗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罗友志今不满被改判有罪,受访自比有如台铁普悠玛翻车事故的司机、出事都是驾驶的错
,批法官都用“应注意未注意”这个霸王法条来判决,还说他转弯车没礼让直行车,但他
和对方“都不是直行车,我转弯,他也在弯道,出事地点更不在主干道上”。
罗友志也不服一、二审没将监视画面送鉴郑男当时有无超速,高院反而认定他在事故路口
没煞车就转弯。罗强调,高院当庭重新勘验监视画面时,“大家都说有看到我的煞车灯亮
起的红光,现在却说我没踩煞车,是怎样!”
罗友志重申:“我连油门都没加,放开煞车就滑出去、就被撞,这样也算我的错?”他本
来期待高院维持无罪判决,因为“我是公众人物,不希望自己被判有罪,让他人以为骑机
车超速撞到别人,不用负责”,高院却改判,“以后,谁还敢开车?”他会上诉。
郑男的委任律师李永裕受访指出,被害人否认事发时持用手机导航,感谢法院还原事实真
相,希望被告(罗友志)尊重判决结果,尽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李表示,郑男下唇神经
伤后失去知觉、牙齿咬合影响发音,至今均未愈,报考美容师的计画因而停摆,郑自行另
案提起民事求偿100万元,事先没告知刑案律师,仍在新北地院审理。
高院本案改判理由主要为伤者虽有未注意车前状况的疏失,但罗友志当时开车从产业道路
要右转进入划分内外线车道的主线道时,不但没减速察看有无来车,且直接驶入主线道的
内侧车道。
高院认为,不论新北市两次事故鉴定,或一审勘验事故现场画面的结果,都认定罗开车转
弯没礼让直行车先行,其过失不因伤者也有疏失而免责,罗本案所涉过失伤害罪虽为二审
定谳罪名,但因一审获判无罪、二审改判有罪,依法得上诉最高法院。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6年6月9日深夜11时许,罗友志(46岁)开车从新北市五股区中
兴路3段160号旁产业道路北往南方向,要右转进入中兴路3段西往东车道,一名郑姓男子
骑机车正好从中兴路3段机车引道西往东驶来,因闪避不及,撞上罗的座车左后车门及窗
玻璃。
由于冲击力大,郑男头部撞进左后车窗,虽配戴半罩式安全帽,仍造成颧骨、颚骨骨折,
脸、颈、胸、肩等多处撕裂伤,还有3颗牙齿断裂,幸好送医后无生命危险。郑男提告后
,检方依车祸鉴定报告结果,认为罗男开车转弯没礼让直行车先行,是肇事主因,依过失
伤害罪嫌起诉。
新北法院一审审理时,罗男辩称车祸主因是郑男骑车不当,包括疑似边骑车边持用手机导
航,才没注意他的车头灯光,且郑男也说下引道没多久就撞上他的车、躺在车旁,对发生
经过模糊也无任何印象,罗主张本件车祸过失责任与他无关。
一审勘验事故现场附近监视画面,发现郑男事发前一刻,刚从右转弯的机车引道进入中兴
路3段,而非鉴定报告所认定已行驶在中兴路3段主线上,因此无法全部采信鉴定报告,且
罗友志的车比郑先抵达事发路口,罗确没煞停察看有无来车,就开进中兴路3段并驶入内
侧车道,致郑因而追撞受伤。
不过一审认为,罗男虽有违规行为,但郑男骑车来自下坡右弯引道,由于转弯辐度极大,
就算罗在路口暂停,也可能受限转弯阻碍而无法看到郑骑车接近,因此无法证明罗有应注
意未注意的疏失,在“罪疑惟轻”原则下判罗无罪。
https://i.imgur.com/GOePJ3h.jpg
(黄哲民/台北报导)
5.备注:
唯有禁止机车,才能让开车的更开心
没有机车就没有礼让问题
支持台湾成为交通文明大国
https://i.imgur.com/Spw1IxW.jpg
楼主: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4-01 12:56:00
自以为铁包肉无敌,国道死伤无数,都可以上国道惹https://goo.gl/V31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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