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之铭言:
其实我真的搞不懂太平岛挖石油有啥好讨论的
如果标题又是高雄市长选举的话...
如果是可行之事,提出来大家讨论无可厚非
不可行的事拿出来讲,那是在说干话
太平岛挖石油,这是一个市长在决定的事?
高雄市长会跑去跟中国美国越南菲律宾领导人说请同意我在太平岛挖石油?
如果答案都是否,那还讨论干嘛?
该讨论的是提出这主张的人大脑结构是否异于常人?
或者他只是单纯的一个草包在嘴炮。
: ※ 引述《skvis (乳房观察家)》之铭言:
: : 中华民国宪法
: : 第 143 条
: : 中华民国领土内之土地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权,应受
: : 法律之保障与限制。私有土地应照价纳税,政府并得照价收买。
: : 附着于土地之矿,及经济上可供公众利用之天然力,属于国家所有,不因
: : 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权而受影响。
: : 土地价值非因施以劳力资本而增加者,应由国家征收土地增值税,归人民
: : 共享之。
: : 国家对于土地之分配与整理,应以扶植自耕农及自行使用土地人为原则,
: : 并规定其适当经营之面积。
: : 就算这些前提条件通通达成了 石油挖出来还是属于国家的
: : 不是属于高雄市的 你要怎么拿这些石油帮高雄市还债...
: 其实你拿宪法算是不错
: 不过宪法为国家基础法
: 为了政府管理依据
: 其基础上设计行政法
: 挖石油应该属于矿业
: 矿业法由经济部矿业局执行相关
: 我把法规数据库网站贴著
: 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j0020001
: 依据矿业法第六条
: 中央及地方政府皆须依照此法取得矿业权
: 所以地方政府是可以申请探矿的
: 再来解释你家后院喷油你可以挖嘛?
: 基本只要依照非常繁复的申办公司
: 还有矿业执照你就能合法采矿
: 不过记住要交矿业权利金
: 大概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十
: 完全看主管机关决定
: (通常这时你会选择跟中油合作省事)
: 如果真挖到石油
: 市府及市府入股创办的石油公司
: 交清费用及营运费用有盈余
: 理应上交红利给市府
: 会不会拿去还债,就看预算分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