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就服法》 月薪未达4万元职缺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11-09 17:24:32
※ 引述《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吗?)》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 立院三读《就服法》 月薪未达4万元职缺禁写“面议”
: 3.完整新闻内文:
: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修正案,未来在雇主招募时,禁止写“薪资面议”,且
: 职缺月薪若未达4万元者,必须公开薪资范围,违者可处6万到30万元罚锾,此外雇主也不
: 能因为求职者的星座、血型等条件,歧视劳工,违者可处30万到150万罚锾。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乡民讲的22k~40k 是一种
另一种是40k 视面试表现做调整
你看到40k 去应征
面试主管,我们起薪是22k 视表现可以调到40k
要做吗?
有违法吗? 哪里违法?
人家就真的没有写面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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