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囧!男送百万讨好科技主管女友 两人吹了、钱也要不回!
3.完整新闻内文:
囧!男送百万讨好科技主管女友 两人吹了、钱也要不回!
2018-11-05 23:59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陈姓男子与在国内知名电子科技代工大厂任主管的蔡姓女子交
往时,主张他以结婚为前提、按月付10万元给女友缴房贷,共支付110万元,后来双方分
手撕破脸、女方拒还钱;陈男以女友不履行婚约、提告追讨这笔钱。台南高分院调查双方
并无婚约,此赠与没有附带条件,是男女交往时单纯赠与行为,判男方不得讨回这笔钱定
谳,不得上诉。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603148_1.jpg
陈姓男子称以结婚为前提按月汇款十万元给蔡姓女友偿还房贷。(图为帐户汇款示意图,
与本案新闻无关,记者王俊忠翻摄)
人、财两失的陈男表示,与蔡女是从2015年6月下旬开始交往,2016年4月被蔡女家人发现
双方恋情,蔡女家人告诉他,同意两人以结婚为前提下交往,并说蔡女有贷款买房子,希
望他每月汇款10万元给女方、让蔡女能早日还清贷款。
陈男说,他从2016年4月初到2017年2月止,每月汇款10万到女友的银行帐户内,共汇给女
友110万元,因为送这些钱给女友是以结婚为前提的给付,后来,女友听信友人谗言在
2017年2月与他分手,不愿履行婚约,因此要向蔡女讨回这笔以婚约作基础的赠与款。
蔡女坦言,与陈男是在网络认识,从2015年开始交往,但交往后发现男方已婚、另有妻室
,男方在2015年11月离婚,她才与陈男继续交往,后来她姐姐得知后反对双方再交往,因
为她是台湾科技公司在中国公司的高阶主管,男方知道双方条件不对等,陈为跟她交往、
讨好她,承诺每月送她10万元生活费,事实上两人并无婚约存在,赠与款也没有以结婚为
前提的约定条件,没道理还这笔钱。
二审法官调查,得知陈男曾在一审时表明双方并没有订定婚约,双方没有婚约应属事实;
且从陈男汇钱给女方的资料,查无男方赠与女方是有要求女方附有负担的约定条件,男方
也未能举证这部分事实,因此无法准许陈男向前女友追讨这笔钱。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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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每月10万耶 好有钱已羡慕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