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蓝绿再联手 宗教团体财务、人事不用监督

楼主: chi0425 (祸兮福之所倚)   2018-10-21 17:56:24
※ 引述《kevinet7410 (自由王)》之铭言:
: 选举到了 蓝绿又继续秀下限囉
: 这次由前院长王金平领衔主演
: 宗教基本法草案 蓝绿委员都有连署
: https://i.imgur.com/bpYhUCH.jpg
: https://i.imgur.com/khQ5CWy.jpg
: 我们就来一条一条检视有这草案有多夸张吧
: 第2条定义 宗教具有“普世关怀”
: 可我怎么看到一堆宗教人士骗财骗色呀
: https://i.imgur.com/idnsUou.jpg
不要只看到坏的,确实也有很多具有教化人心与积极助人的案例,
这一点不需要特别的去质疑或是先入为主
: 第10条 圣俗分离原则
: 法院不得干涉人事,不得调解,财团法人都没这么好,你宗教团体好伟大呀!
: https://i.imgur.com/vpVAnut.jpg
这一点需要讨论,特团法人依据社团法去进行相关人事组织变动,法院也是无权
去进行干涉啊,这个跟宗教团体有没有伟大没关系。
: 第13条 宗教自主权
: 宗教团体活动不用政府管制唷,集会游行还要提申请书,只要高举宗教活动就可以不受监
: 督唷
: 更扯的是“享有财政自主权”
: 以后政治献金从宗教团体捞就好了
: 反正不受监督
: https://i.imgur.com/zhZYtuf.jpg
除违反第十一条第二项(内文有提到...重大公益之必要...),意思是若以公共秩序
或是空污等议题,是可以限制的,不是原PO所提到的什么不受监督
: 第22条 不动产保障原则
: 只要你登记成宗教团体底下的“固有不动产”,就可以不用被拍卖唷,以后宗教欠钱可以
: 双手一摊,反正你也拿他没辙唷
: https://i.imgur.com/LwCrSLi.jpg
明明就有限制若已经设有质权、留置权或抵押权就不在此限,谁说欠钱
不用还?
: 第27条 宗教用地权
: 这条最夸张
: (1)就算你以前违法占有公有土地,只要你是宗教团体就可以强制要求政府卖给你唷
: (2)政府还必须要帮你选址作为建筑用地唷
: (3)宗教团体的建筑物不受建筑法规定,违章建筑尽量盖没关系!
: https://i.imgur.com/mKwFiT8.jpg
: https://i.imgur.com/LCFPXzD.jpg
内文说了,在施行此法前已经有五年实质从事宗教活动才适用,虽是就地合法,
但也不是无条件,且在法案施行后就须按照现行其他相关法规,不是无限制的。
: 这就是我们两大党提出的法案
: 以后人人都来创立宗教好了
: 好康多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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