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市区飙速酿3死杀人罪声押被驳 法官:飙手不认识被害人

楼主: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18-10-13 01:58:50
2018-10-13 01:21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即时报导
市区飙速酿3死杀人罪声押被驳 法官:飙手不认识被害人
男子谢亚轩与友人黄佑呈公路竞速,谢失速撞死3名民众,检方依杀人罪声押2人,被法官
驳回,裁定黄10万元、谢15万元交保,声押被驳回理由是“2嫌不认识被害人”,没有杀
人动机。
黄佑呈被谕知交保后,办保离开法院,主嫌谢亚轩因觅保无著,重新开庭,由法官漏夜审
理,凌晨近1时改裁定羁押。
台北地院提供有关谢亚轩、黄佑呈免于羁押的理由指出,谢、黄经讯问后否认杀人、公共
危险犯行,不过,由谢、黄、卢姓证人的证述,加上道路监视器画面翻拍照片、现场照片
,他们涉犯公共危险致人于死罪犯罪嫌疑重大。
至于检察官声押认为,他们涉犯“不确定故意”的杀人罪部分,则因虽发生车祸事故造成
被害人死亡,但谢、黄与被害人互不相识,难认定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及理由。
法官认为,谢、黄驾车高速行驶在公共汽车专用道及一般道路上,同时致自身及车上乘客陷于
重大伤害或死亡的危险,仍不能以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即认为有杀人故意。
谢、黄犯公共危险致人于死罪嫌,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之罪,重罪本伴随湮灭证据或勾串
证人的可能,检察官声押时虽指尚有调查汽车出租人、保养厂的必要,然因与肇事车辆有
关的8名证人已到案,不羁押被告对侦查的妨碍不算重大。
法官认为,审酌被告涉案情节、家庭、经济状况等,准谢、黄各以15万元、10万元交保,
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419322
5.备注:法官的见解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
    撞死三人死不承认的仅有15万交保
    80技师刺伤一人却是十倍价格交保
    台湾的司法真的是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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