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喜欢读书。
不像一般的学生,这群人去学校只是不想被少年警察队抓到。
不像一般的学生,这群人想着的是如何打发这八小时的时间。
如果只是下课后跑去喝酒抽菸打架吸毒,那还算好的。
分数低一点的,偏乡一点的,威胁、霸凌师生,甚至性侵犯学生妹女老师都有可能。
即使如此,国家还是为了这些人,付出了教育成本。
他们的学费得到了补助,可以拿到他们不屑一番的教材,请到他们不屑一听的师资,
让他们跟其他学生共处一室,期望其他学生可以拉这群人“改过向善”。
噗哧,你我都知道结果如何。
台湾的教育经费并不充足,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连这群人的受教权都连带保证进来呢?
把省下来的钱挹注给其他想读书的学生不是更有效运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