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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话题》检一二审轮调制上路 法部防“弃官潮”
2018-08-28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检察官一、二审轮调新制正式启动,是检察人事大变革,今年
升上二审的检察官明天正式报到,但“一则一喜、一则以忧”,因为3年后必须再回一审
当“资深检察官”,有检察官批评此制度根本是人人有官当的“齐头式平等”,不少“满
7”、“满8”主任则担心若上二审,3年后无法回到原一审地检署,今年就有3人干脆放弃
升任二审的机会,此外,今年转任法官或辞职改当律师也超过20人,外界担心将引发“弃
官潮”效应,法务部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已成立工作小组启动“滚动式检讨”。
法务部指出,工作小组将逐条审视“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检察官轮调实
施要点”有无需要修正之处,并就2次“一、二审轮调制度说明与配套措施研讨会”的与
会代表意见,进行可行性评估。
二审历练3年后 可回原地检
对于在二审历练3年后,能否回原地检署服务?据悉,法务部听取基层检察官心声后,已
定调“可回任原地检”。
依检察官升迁流程,在一审服务12至15年后,依照资历、期别、办案能力,择优担任主任
检察官,但担任主任满8年“俗称满8”仍未升上二审,就会“不进则退”,必须卸下主任
一职,改当阳春“资深检察官”,惟近年二审缺越来越少,人事形同死水,基层检察官要
求改革,轮调制度应运而生。
“旧二审”不受新制影响
今年起升上二审的检察官称为“新二审”,工作满3年须回一审;今年前已在二审服务的
则是“旧二审”,不受轮调制度影响。
部分一审主任忧心升二审3年后,无法回原地检服务,光今年就有两名“满8”的主任检察
官(台南地检署罗瑞昌与新竹地检署林凤师)放弃参加二审遴选,表明想留在原地检担任
资深检察官,另一名“满7”(苗栗地检署黄棋安)提早申请免兼主任,续留原地检服务
;法务部指出,以往每年约有1、2个未参与遴选,今年有3个,确实较多。
这波升任二审的14人中,仅有台中高分检检察官陈幸敏为“末代历练缺”补实,适用旧二
审制,余包含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周士榆等13人,3年后均得回任一审服务,为首
代白老鼠。
有法界人士建议仿效高等法院“三专生”的“择优留任”制度,即在二审历练3年后,如
被所属机关认可能力佳,可透过人审会永远留在二审,法务部表示“任何可能性都不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