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妨害名誉是告诉乃论?

楼主: Poke5566 (戳戳5566)   2018-09-04 17:13:16
法务部就有条文
大家GOOGLE一下就找的到条文了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
先看 第311条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
三、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四、对于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基本保障对公共事务的发言
然后再来
第 314 条
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
现在看到一个没考联考的到处呛声要告妨害名誉
就很想问到底是想要告啥?
首先第一个,到底是妨害谁的名誉?
伊森、出版社、还是哪个外星人?
阿他们名誉被妨害了关你屁事? 路人有没有告诉权?
这就像是陈佩琪之前被民进党酸说没有告诉权的事情有点像,不关你的事不用你来喊烧
再来有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所言为真,他人真的妨害你名誉?
我看笑死,伊森都不讲话了路人要帮他证明 怎么不去喊说要光复国土恢复中华比较快
最简单两个条件都不成立了,这样别说是被定罪了
到检察官那边就因为起诉不合法被挡下来
浪费司法资源闹笑话 很难看
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妨害名誉是告诉乃论
而且必须要有告诉权(自己或关系人)去亲自告才会成立
有没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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