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离谱!母要跟4岁儿嘿咻 夫吓到声请保护

楼主: moneybuy   2018-08-27 01:00:44
离谱!母要跟4岁儿嘿咻 夫吓到声请保护令休妻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27/1417354/
新竹一名张姓母亲2016年底控告丈夫擅自带小孩离家出走,在外与陈姓女子共筑爱巢,因
此控告丈夫与陈女涉嫌妨害家庭及略诱罪,但丈夫出庭却惊爆,是因妻子会在4岁儿子面
前自慰,还说要跟儿子做爱,吓得他只好赶紧声请保护令带儿子到外面租屋避难。
检察官调查后,确认法院曾核发暂时保护令给张夫,且张女并未扣到两人有通奸事证,因
此认为事证不足,处分不起诉,张女不服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认为全案调查完备、驳
回再议,而张夫也已经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
据了解,张女与丈夫9年前结为夫妻,原本日子还过得安好,但事后却为了生活琐事,像
是探视对方父母、日常开销、及剖腹生产,小孩跟谁姓等问题,吵得不可开交。2016年9
月,丈夫趁著妻子不在家,带着小孩离家,另外租屋而居。
张女指控,丈夫当天趁她与朋友相聚,偷偷带小孩离家出走,不仅如此,还把家里的家电
、家俱、孩子衣物、玩具全都搬走,避不见面,她心急如焚的与丈夫连络,希望丈夫能够
把小孩带回来她身边,但丈夫却告诉她:“他很好,妳不用担心,照顾好妳自己”。
张女说,她不相信丈夫的话,委托征信社调查,果然被她发现丈夫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
不仅把小孩带过去,还金屋藏娇,与1名从事色情按摩业的陈姓女子同居,2016年12月底
,她带着征信社的人员前往抓奸,走近丈夫租屋处门口时,就听到房内传来男女呻吟声,
她们冲进房见到丈夫全身脱光光,陈女则躲到厕所里,她认为2人有奸情,因此提出妨害
家庭的告诉,另外加告将小孩带离家,涉犯略诱罪。
张夫否认外遇指控,辩称陈女只是一般朋友,2人没有发生性关系,他只是请陈女帮忙协
助日常生活杂事,且陈女是一名专业的土地登记代理人,有投资经营护肤、美体、纾压按
摩会馆,但并非色情按摩业者。他指出,当天妻子带着征信人员到租屋处时,他正在裸睡
,陈女虽也在屋内,但2人没有性行为。
至于为何要带小孩离家,他则语出惊人表示,在儿子1岁时,他发现妻子有玩弄儿子生殖
器的异常举动,他原本以为仅是母爱的表现,但妻子的行为越来越夸张,有时会在儿子面
前突然发脾气,乱摔盘子。
儿子在4岁时,妻子还2次在儿子面前说“我要跟儿子做爱”,甚至还曾进到儿子房里,脱
光下半身衣裤,在儿子面前自慰,吓得儿子一直在哭闹。他因此向法院声请暂时保护令获
准,并带小孩离开,目的是为了保护他。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张女抓奸时,警方与征信社人员并没有在现场找到沾有混合体液的卫
生纸团、使用的保险套,也没有亲眼目睹2人有发生性行为,也没有拍到性交的画面,而
事后张女提供2人的内衣、内裤,也非是当天警方在现场查扣的物证,因此认为没有积极
事证可证明2人涉犯妨害家庭罪嫌,因此处分不起诉。
至于略诱罪部分,检察官查出,法院确实曾核发暂时保护令给张夫,且当时张夫有提供蒐
证录影带,主张因为妻子对孩子有些逾矩的行为,为了保护儿子,才会带小孩离开家庭,
因此采信张夫所言,一并处分不起诉。
但张女不服,向高检署提起再议,高检署调查后认为,原承办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处分,在
论据调查、论断都没有违背经验法则、论理法则,因此认为全案调查完备、驳回再议。
而张夫事后也向法院诉请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准2人离婚,虽然小孩由双宫共同监护,但
丈夫为主要照顾者,平日与小孩同住并安排就学事宜。
家事法官最后还引用诗人纪伯伦的诗句,希望2人能够好好思索,让孩子能够快乐的成长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他们是“生命”的子女,是生命自身的渴望。他们经你而生,但
非出自于你,他们虽然和你在一起,却不属于你。你可以给他们爱,但别把你的思想也给
他们,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你的房子可以供他们安身,但无法让他们的灵魂安住,因
为他们的灵魂住在明日之屋,那里你去不了,哪怕是在梦中。你可以勉强自己变得像他们
,但不要想让他们变得像你。因为生命不会倒退,也不会驻足于昨日。”(吕志明/台北
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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