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夜未归走路怪怪的 母亲发现她一夜战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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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8 11:32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即时报导
桃园市潘姓男子(23岁)1年多前在网络上认识读高中的少女,他约女生到住处,女生对
家人说“要到同学家温习功课”,却到潘男家发生亲密关系,一晚二度亲热。
女生因激战一夜,一脸倦容,隔天清晨返家时,走路姿势怪怪的,被母亲发现好像有点跛
,女生原先还称是熬夜太累,但母亲觉得不对劲,追问和表示要打电话问同学后,女生承
认前晚和潘男发生性关系时太激烈,早上觉得有点痛,走路才不顺,女生母亲气得控告潘
男妨害性自主。
桃园地院审理时,潘姓男子坦承和女生发生2次性关系,都是经过女生同意。女生说和潘
是男女朋友“有点喜欢他”,由于女生未满16岁,潘仍构成妨害性自主罪,法官依2个妨
害性自主罪判他5个月徒刑、没有宣告缓刑,一旦确定,还是要坐牢。
备注:未满16岁女生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