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吃3个月成人直销奶粉 男婴电解质失衡 公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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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 赖淑敏 蒋龙祥 台北报导
去年一位新手妈妈,连续三个月喂食4个月大的婴儿、成人直销奶粉,导致小孩电解质失
衡,差点丧命。北市卫生局发现,这款产品非婴儿奶粉,中文标示与广告、跟进口前内容
不一致,涉及夸大不实,开罚8万;监察院认为食药署没有落实把关进口食品的标示与翻
译,造成食安漏洞,要求检讨。
广告中,业者标榜产品是非基因改造的黄豆制成,还说是“低脂、无胆固醇”,去年底有
位新手妈妈,疑似让4个月大的男婴,吃下这款直销奶粉,引发体内电解质不均,造成“
横纹肌溶解症”、差点丧命,后来进口商“美商嘉康利公司”遭北市卫生局开罚8万元。
不过监察委员主动调查后,认为卫福部食药署对于进口食品的标示与广告翻译,没有落实
事前把关机制,成为食安漏洞,要求检讨。
监察委员尹祚芊指出,“它的广告,完全跟人家原来的原厂瓶罐上使用的警告语,是不一
样的。”
监委表示,美国原厂产品标示“本产品仅供营养补充使用”,国内直销商广告却是“最营
养的早餐,没事3汤匙,有事6汤匙,打基础”;还有美国有警告标示,写的是“未经咨询
医师,不应提供给1岁以下婴儿食用”,国内直销商的翻译,却写成“1岁以下婴儿,请于
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后食用”,明显避重就轻。
食药署食品组专委董静馨评价,“食品的广告的样态,也比较多样复杂,那所以说呢,我
们还是会希望说,业者应该依食安法,然后来自主管理。”
食药署强调,现行食安法规定,只有药物广告须事前审查,食品广告则比照欧盟、美国、
加拿大、日本等国家,采取市场监管、及业者自主管理,若涉及广告夸大不实,最重可处
400万罚锾,而这项调查报告会在两个月内,函覆监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