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livionion (obliv)》之铭言:
: ※ 引述《pds1 (莫对恶人慈悲)》之铭言:
: : 大群馆是合法集合住宅?请教侯友宜,该有的厨房去哪了?
: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7ed238c-0a31-4f7e-b0de-641ba9f06871
: : 当初不知道建筑法规的细节,不过这篇特稿有明确指出了
: : 依据“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原名称: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规
: : 定,“住宅单位”是“含一个以上相连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筑物,有厨房、厕所 等供家庭
: : 居住使用,并有单独出入之道路,可供进出者”
: : 北市府是否应该要追究当初建使照核发过程有无问题?
: 民国86年
: 时任台北市长 陈水扁
: 张景森 在台北市长陈水扁任内任职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局长
: 现为 蔡英文政府的行政院政务委员
: 这样你知道该找谁了吧?
要追究它们,我觉得也是ok
不过,
建使照的决行核发,一定不是市长的等级,
也应该不是局长的等级,
至多,应该是处长(建筑工程管理处)的等级。
至于经手的承办与审核主管,是一定都要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