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2日 13:11
社会中心/报导
屏东一名林姓老翁酒驾和人发生碰撞,竟辩称“我虽然有饮酒,但我是清醒可以开车”等语。警方将人带回后进行酒后生理协调平衡检测,但林翁仅一项合格,因此依法提起公诉。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导致车祸的原因有很多种,加上林翁已达72岁高龄,有可能单纯因平衡感与肌肉控制能力较弱,才导致未通过检测,因此判他无罪,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老翁于2017年9月19日与友人住处饮用啤酒后,仍坚持开车回家,未料欲左转切入一般到路行驶时,竟擦撞黄姓男子的机车,造成对方身体多处擦伤,且经酒测发现酒测值为0.18毫克及未通过生理协调平衡检测,因此被依服用酒类致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提起公诉。
屏东地院检视林翁接受生理平衡测试的影片后,认为该检测只是辅助侦察机关观察、判断所用,但实际上是否已达不能安全驾驶的程度,仍需考量林翁的72岁高龄、健康因素等,加上未能通过检测有可能单纯为“平衡感与肌肉控制能力”较弱,并无积极证据证明该场车祸为“因饮酒致不能安全驾驶”,因此判林翁无罪,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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