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孩就性冲动” 恶狼出狱52天又性侵10岁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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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8/06/04 10:42
性侵惯犯陈文惟去年7月出狱,9月就犯下性侵男童案。林泊志摄
新北市一名性侵惯犯陈文惟,两度犯下性侵幼童罪行,入狱十多年,去年七月底出狱才短
短52天,就在宜兰拐骗10岁男童,带到工地性侵得逞,被逮后供称“看到小孩就会有性冲
动”,被法院裁定收押至今,家属痛批“一定要把他关起来!”昨晚更在脸书上号召网友
听判:“看看是否咱地方法院所判决的刑责是否公不公平”,宜兰地方法院将于今天下午
4时宣判。
性侵惯犯陈文惟(37岁,在押)19岁时即犯下强制猥亵幼童案,服刑时曾向狱方说,童年
时遭养父性侵,被关三年后出狱。2005年,他见一名9岁男童独自玩耍,竟带到空屋性侵
得逞,被捕入狱还性侵狱友,陈男在台北监狱接受强制治疗,经鉴定有恋童症、轻度智能
障碍、酒瘾等,“性冲动及恋童倾向十分强烈,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监控能力不佳。”
陈男去年7月28日刑满出狱,8月3日搬回宜兰亲友家,当天行窃被逮,当时新北市府函请
宜兰县卫生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对陈男启动社区处遇,8月25日对他个别晤谈
,评估仍有“中高危险再犯”可能;9月8日团体治疗课程时,陈男表现“非常乖、非常配
合”,但仍在去年9月17日犯下性侵幼童案。
案发当天中午12时许,只穿汗衫短裤的陈男,骑脚踏车在社区游荡,10岁男童正出门要叫
哥哥们回家吃饭,途中遇到陈男央请载他一程,反被陈载到附近涌泉戏水,又载往附近一
建筑工地,把男童抱到三楼性侵得逞。
男童怕被杀害忍痛配合,陈男事后想灭证清洗精液,但男童机警穿裤:“我回家自己洗!
”将证据保存。陈男载男童返家时,还威胁:“回家不准告诉别人!”
男童在路口下车,见陈男离开后,号啕大哭直奔家门,向母亲哭诉“光头阿伯用他的咕咕
捅我的屁股”,母亲大惊,赶紧报警并带男童验伤,发现双手肘、膝盖擦伤,肛门周边红
肿等伤势,有遭性侵迹象,并采得陈男精液。警方获报当晚7时将陈男逮捕。
“看到小孩就会有性冲动,想要对他性侵!”陈男落网后坦承犯行,还自陈过去所犯多起
猥亵、性侵案,都是锁定男童。居民说,陈男常骑车在社区游荡,还拿望远镜窥探小孩行
踪,居民都互相提醒小心,也叮咛孩子别落单,不料仍被陈男得逞。(突发中心林泊志/
宜兰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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