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ndersha (万大夏)》之铭言:
: 有个很诡异的问题想请教~~
: 提告者可以不是事发当事人吗????
: 发生车祸时是女生,出庭的却是另一个受伤男生
: 目前由检察官公诉...对方(男生)居然还有受伤证明?
: 出庭时还手还有包纱布?
: 这样不算伪证吗??
: 这样也能提出公诉吗??
: 案件简述:车子回转被后方机车撞上,
: 当初车祸女方提出一千块和解,
: 但爸爸认为他开很慢没错,
: 是对方开太快撞到他,因此不想和解....
: 目前有个很大的疑惑,当初骑车明明是两位女性,
: 但起诉书的提告者与医院受伤证明都是男生的名字(可能车子是借的)
: 这样也能提告成立吗?
: 目前已收到检察官起诉书~~~
: PS.当初有叫警察,也作了笔录,民事协调对方两次都不出现
你先确定那两个人是不是名字很像男生的女生
如果真的伪证是非告诉乃论
但就算是这样 你父亲一样有擦撞事故
只是换了一组告诉人 差别其实不大
然后道路事故是讲路权的
违规的那一方就是理亏
除非两位骑士被证明超速
不然没有在那边我开很慢 你开太快
为了一千块在那边跑调委会
你们家是真的很清寒还是太闲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