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谈拔管法源  吴茂昆“7个字”跳针10次

楼主: cunankimo (F5)   2018-05-09 20:49:33
※ 引述《raxxar82 ( )》之铭言:
: 吴茂昆的法源找到了
: 教育部公告:预告“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修正草案
: 公告日期: 107.04.03
: 预告日期: 107.04.12 ~ 107.04.25
: 发文字号: 台教人(二)字第1070049604A号 公告
: 内容连结: 教育部公告:预告“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修正草案
: 部长: 潘文忠
: http://edu.law.moe.gov.tw/DraftOpinion.aspx?id=24994
: 第六条 遴委会委员为校长候选人者,当然丧失委员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经遴委会确认后,解除其职务:
: (三) 具营利事业机构董监事关系。
: 第七条 候选人与遴委会委员如有前条第一项第二款及下列情形者,
: 应于参加遴选之报名文件主动揭露:
: 二、兼任兼任营利事业、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董监事等重要职务。
: 这下真的是证据确凿 只差草案还在教育部 差一点就拔管成功
教育部修这个法
不就更坐实了挺管方
关于教育部拔管于法无据的指控?
此地无银三百两
反管方要不要出来帮教育部辩护一下?
为什么需要修这个法?
作者: h88g88h88 (h88g88h88)   2018-05-09 20:51:00
作者: wastetheone (loyason)   2018-05-09 20:53:00
教育部只是没有行使任命权而已,不作为不须法源
作者: heci1941   2018-05-09 21:08:00
你现在开始知道..网络上那些在挺教育部的..医师,律师,社运进步人士,学者,台大学生...有多那个囉
作者: psee (mine?)   2018-05-09 21:19:00
作者: ucherey   2018-05-09 21:26:00
法律赋予你作为义务,你不作为就是违法,还什么不须法源
作者: heci1941   2018-05-09 21:29:00
以后知道不要跟..高知识份子..有利害冲突或为敌了吧。他们能够把白的,用话术给讲成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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