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黄国昌_混帐透顶的法务部长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8-04-06 22:56:18
※ 引述《ueewen (ueewen)》之铭言:
: FB卦点说明:(繁体中文 20 个字)
: 司改国是会议决议,推动检察体系一、二审轮调历练制度。
: 今天法务部相关办法出来,结果让新制实施以前的“旧二审”
: 检察官保障不必回任一审,新制以后的“新二审”检察官才
: 必须回一审,目前庞大的二审检察官,名正言顺地再也不用
: 回任一审。
: FB连结:
: https://tinyurl.com/y8d3583r
: FB内容:
: 混帐透顶的法务部长
: 今天,媒体披露了法务部公布的一二审轮调方案
: 看了非常愤怒,根本就是保障既有旧势力,最为保守反改革的“万年二审方案”。
: 更令人火大的是,上周我透过质询、也请法务部说明,
: 法务部官员都严词否认会采这个反改革方案,
: 告诉我一定再开会讨论,聆听基层声音。
: 结果,趁著连假,法务部急忙强行公布这个反改革的万年二审法案,
: 造成既成事实。邱太三、陈明堂之前在立法院的否认,
: 根本就是公然说谎、无耻欺瞒!
: 连这么基本的改革,都不愿意推动,还竟然用骗的。
: 邱太三真的已成为司法改革的最大绊脚石。
: 敬告赖清德院长:这个法务部长,根本不称职!
最典型的带风向文, 就是慷慨激昂的指称何为罪恶, 却不告诉你事实为何.
这次检查官里要求改革最力的团体, 叫剑青.
他们提出的方案, 大抵上是要求高检署每年要提出年资最长的10~30人,
和地检署检察官作强制轮调.
依据公务员任用法和法院组织法.
高检署检察官职等为荐任第九职等至简任第十一职等;
继续服务二年以上者, 得晋叙至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四职等.
地检署检察官则为荐任第八职等至简任第十一职等.
在同官等内调任低职等职务, 除自愿者外,
以调任低一职等之职务为限, 均仍以原职等任用.
这代表什么呢??
1. 那些简任十三职等和简任十四职等的, 最资深的万年二审,
没办法强制调任地检署. 一调就是违法.
2. 即使排除简任十三职等和简任十四职等的适用,
那就变成每年一批简任十二职等的检察官被调下地检署,
换一批部分是简任十一职等的地检署检察官上去.
然后这批换上去的原地检署检察官, 要过很久才会再变成年资最长.
而这段期间升等可是不会冻结的.
也就是说, 还会再多出一批简任十二职等以上的检察官.
结果这个检察官内部呼声甚高的司法改革,
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是轮流去高检署过水升等.
何其可笑.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8-04-06 22:58:00
哦 就确保升级管道畅通 人人有功练 大家有钱赚嘛
作者: medama ( )   2018-04-06 23:00:00
不错阿 人人可升
作者: ededed (待年莫急)   2018-04-06 23:00:00
作者: nbah (Iwan 伊凡)   2018-04-06 23:02:00
这技术层面的可以改呀,缺依然在高检,只是人调在地检办事;其余占缺升等的方式,还是跟现行一样运作就好。只是,法务部跟高检署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强推万年二审制度,就可以知道反动派有多搓汤圆、司改有多口号了!
作者: bluesun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2018-04-06 23:15:00
现在是用法官法不是法院组织法了,司法官没有官职等问题
作者: hiokchi (连筱葳)   2018-04-06 23:16:00
官员公然说谎耶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8-04-06 23:43:00
修法不就得了==可以硬干万年二审 不能修法院组织法的概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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