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siusa1 (王奕凯)》之铭言:
: 文长见谅。
: 我经过一整晚的整理,我问中正一的朋友,也问了市府,也问了公投盟,也问了从头到尾在场的媒体,也问了市议员助理。
: 整理出一些脉络希望能供大家讨论。
: 我先讲我所了解目前市府定调的说法。
: 一、公投盟帐篷被拆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被用未申请临时建造而拆除。
: 二、而未申请临时建造的理由,不是因为公投盟没去申请,而是因为该路权是由大爱联盟申请下来。
: 三、大爱联盟也确实有说要给公投盟使用路权,所以后来建管处也说拆除不是因为路权,而是因为临时建造的事情。
: 我再来讲我所了解公投盟始末的部分。
: 一、过去都有申请路权,不是没申请,但却被新闻讲成去年七月没申请,但事实上不是没申请,而且一直有去排队申请。
: 二、路权本来就不能一直借在同一个地方,所以过去中山南跟济南路徐州路青岛东路轮流借,也一直因为路权不能一直借同一地方的关系,所以中山南路跟济南路两边一段时间移动一次。
: 因为路权集会可以允许不同团体参与单一路段,所以如果二个团体轮流借同一路段,然后相互帮对方报备申请,那么就不用那么麻烦移来移去。
: 而最早这样做的就是大爱联盟(2015年开始),跟公投一起在济南路上搭棚,然后路权相互借用,这对警方来说也是比较方便的,因为与其让公投盟跟大爱在车流量较高的中山南路轮流移动,不如就都待几乎没什么车流的济南路上。
: 这是2015年后来发展出的默契,在那之前(2014年)公投盟都是一段时间就要在中山南跟济南路两边移动。
: 三、后来2016年底,800壮士开始在中山南请路权后,就发生变化,事实上800壮士也不能在中山南那边一直待着,所以800壮士之所以一直能待在中山南,是因为他们的路权也跟人共用的。
: 起初相安无事,但后来随着抗争时间拉长,跟公投盟在世大运产生冲突,800壮士内部也越来越激化,开始就会去拆公投盟的帐篷。
: 也开始找了许多统派团体去抢凯道跟立院周遭的所有路权,然后借此要各路团体要去抗议都得找800壮士来谈,而公投盟在20号前有路权,但20号没有。
: 四、市府人员在20号的时候,收到检举,因此有派人去跟公投盟说明,因为没有路权,所以无法做申请临时建物报备,会要求在三天内自行拆除,但是如果26号可以申请到路权,就可以暂缓拆除,改为协调。
: 五、就是这次被拆的始末有一个很关键的点,公投盟20号当天就去申请26号的路权,也缴了费用,而且26号也是上网申请的。
: 但在昨天中午市府新工处说26号申请失败,因为被其他团体先申请走,所以要求还是得拆。
: 六、在在三点时候在现场时候,只有说24号的路权是在大爱联盟手上,但说大爱未即时完成申请临时建物报备,所以才要拆公投盟的帐篷,但大爱后来补办完手续,已经四点,而现场也在三点时后就拆除,所以说是允许集会,但不允许搭棚,因此只有拆不排除民众。
: 七、后来环保局的人员来,原本建管处还要求拆除的帐篷要立即清除,但环保局的人说依规定可以有七天的整理期,所以不愿意清理,还产生了吵架,后来建管处凹不过环保局的人,就只有要求公投盟自行整理,拆除费用还是会跟公投盟要。
: 八、后来新工处的人说明,26号跟27号的路权是由大爱申请到,所以公投盟在那二天还是可以继续用。
: 我讲一下版上王王冷跟其他人见解有误的地方。
: 一、其实不是没有路权而拆,也不是路权单位不给用而拆,是因为未完成临时建物报备。
: 二、路权即使24号是八百壮士申请到,但前一天可以用,所以也不会是前一天要你拆,其次,我问过市府人员,假设如果23号路权是公投盟的,24是八百壮士的,这时候会先拆吗?答案是不会,而即使公投盟的帐篷在24号路权在别人手上的,那也是先协调,被检举,然后要求先自行拆除,但若不妨碍路权,会先协调而不是先拆,拆公投盟的动作是20号检举,然后26号认为他们申请路权失败,所以才认定无法缓拆而拆,不是路权问题。
: 三、再来就是其实公投盟也一直在申请路权,不是没有申请,但排队申请的一事,市府的说明有误,我后来问现在路权申请的单位,今年改为线上申请,理由就是八百壮士到处排队抢路权,为了让各单位公平使用而不要因为哪一个团体刻意去占用路权,所以改为线上申请。
: 四、另外市府也有发展出,也为了避免有人申请路权不用,所以如果有其他团体要用路权,而该路权如果在不同团体手上,所以会做事先协调,协调不成才会说无法使用。
: 我最后补充我认为真正的问题点:
: 这次拆除事件比较特别的一点的问题是,大爱有23号的路权,即使未完成临时建物报备申请,但可以赶在当天四点补件完成,事后市府人员也说如果完成可以缓拆,但因为下令在三点拆,所以没在限时内补完就拆。
: 可是按照往例,其实20号公投盟被告知时,就会协调23号大爱来去补办临时建物,但这次就没有协调。
: 不过,柯文哲市长今天回应到,他昨天有钉警察局,所以他认为是警察局受不了去拆的,另外他认为是谁没有申请就拆,谁都一样,都是依法行政,对于是不是政治迫害,也是问了新工处,认为是新工处要先拆,所以蔡才宣布参选,不是在他宣布参选之后才要拆。
: 但我认为有问题不是新工处,柯文哲市长依法行政也没问题。
: 我觉得退一百步来猜这次的事情,新工处跟警局高层为了交差了事,所以想立即去拆来处理,而不是像之前一样先协调,看那些件该补的补一补。
: 我认为如果能够就此都强硬起来,以后都不协调都依时限执行也不坏,但我认为不要只是因为被柯钉了才只是想交差了事,结果却产生了差别待遇。
: 我自己认为最大的差别待遇,是希望柯市长跟各媒体应该帮忙问一下中正一,为何会允许八百壮士路权的申请。
: 我自己支持集会自由,也认为集会自由可以尽量减少限制,但是如果按照中正一过去的标准,就是很明显的公家裁量权双重标准。
: 帮大家回忆一下,在2014/4/11早上,公投盟被驱离时,中正一对其申请路权不准的理由,当时局长方是这么说的:
: 〝方仰宁解释,过去公投盟集游路权地点在济南路,但公投盟天天在中山南路绕,甚至违法进入立院大门广场,他当然要废止、不允许济南路许可,后来该盟提出申覆,相关帐篷设施也搬至济南路,所以恢复其申请许可〞
: 若我们用同样的标准来看800壮士的路权申请,他们不但跟公投盟比起来:
: 1.同样绕行立院四周。
: 2.同样多次闯入立院大门。
: 3.公投盟没打人,800壮士有打人。
: 4.公投盟没打警察,800壮士有打警察媒体。
: 5.公投盟没打立委,800壮士追打立委。
: 6.公投盟没拆别人的帐篷,800壮士多次拆了公投盟的帐篷。
: 7.公投盟没有打路人骑士还高喊要杀了他,800壮士昨天打路人骑士还说要杀了他。
: 种种标准,800壮士早就已经超出公投盟当初被限制申请路权的标准,但为何到现在,中正一反而继续允许800壮士排队申请?
: 我认为真的要讲守法,是不是能够请中正一回答这个问题先呢?
: 如果今天告诉我,标准有变,为了提升台湾集会自由,所以不会再限制路权申请,那我就接受,但如果标准没变,一样是上述的标准来决定申请团体对路权的准驳,那么这不就是很明显的行政疏失吗?
: 我是认为依法行政是好的,不要差别待遇也才能落实依法行政,希望柯文哲市长能够帮忙问问中正一对于路权申请准驳的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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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erzz (小丑洗洗睡)
2018-03-24 15:32:00公投盟被拆 活该 本来就违法
作者:
Szss (Not yet)
2018-03-24 15:38:00所以你觉得柯P知道799跟公投盟之间的事吗?你这样回答 是在帮柯P见防火墙噜 可是你还没回答柯P政治判断你还是得针对柯P下令 这事件回应阿 公投盟跟柯P 你选谁?要是你的理想也只是回到这种枝微末节的事 那就算了你是不是觉得必要的时候 公投盟是可以牺牲的???
如果照王奕凯的详细事发过程来分析整体情况柯应该没下令,而是警察照检举者举发来拆除公投盟
公投盟自己违法 有啥好谈的自己先违法 还有脸指责别人 就跟路霸一样 被检举比人还大声
停车格收费一样啊 免费用久了就觉得是他们应该的如果柯站不住脚早就被轰爆了 事实就是有人自己站不住脚只能靠抹红而已
作者: tn1983 2018-03-24 15:52:00
牺牲啥 这次就是行政单位不给方便 所以开拆罢了方便当随便 你之后申请回来还是能搭帐篷
作者:
Szss (Not yet)
2018-03-24 15:53:00整天算计票数 程度不过如次
被检举还没做为会不会被搞渎职阿,哭哭快去检举八百壮士,让他们也尝尝被拆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