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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陈抗呛“菜阴蚊下台” 男子免罚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时报【徐养龄╱竹市报导】
蔡英文总统去年到新竹市参访时,车队行进中突遭魏姓男子持布条拦路陈抗,呛“菜阴蚊
下台”,遭警方制止并拉回骑楼,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请法院裁处,不过法官认
为,魏男是向总统表达自身政治诉求,不算“不当言词”,谕知魏男不罚。
警方对此大吐苦水“以后要怎么维安?”蔡英文去年赴新竹市长和宫上香,魏姓男子事前
得知,赶在总统车队经过前,守在中正路骑楼,警方见魏朝车队方向探头探脑,吹哨子制
止,魏仍冲到路上打开抗议布条呛“菜阴蚊下台”,随即遭警方拦阻。
警方事后依《社维法》第85条第1款规定,“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者,以显然不当之言
词或行动相加,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之程度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2000元以
下罚锾,移请地院简易庭裁处。
法官认为,法条规范目的是保障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魏男陈抗时,实际上未对执勤员警
有任何言词或行为,被拉到路边时也未推挤员警,最终也没影响到总统车队行径路线。
此外,魏男抗议“菜阴蚊下台”等文字,并非用在辱骂执勤员警,显然是对总统表达政治
诉求,不能认定是“不当之言词”,况且总统都还没见到布条,魏就被拉走,也不能认定
有对总统做出不当言词。
法官引用大法官释字445号,指司法机关对政治性言论管制,应采最轻微管制标准,不得
动辄容忍行政、司法机关以行政罚或刑罚予以裁罚,以实现宪法最大程度保障人民言论自
由的意旨。
警界对此判决议论纷纷,指总统特勤带来庞大维安压力,对抗议民众遍地开花行动,要做
到滴水不漏根本不可能,担心有了“法官认证”,增加特勤困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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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以前呛马英九.陈水扁下台的都不用抓喔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