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eder (Ceder),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人民日报﹕3000:0比51:49要民主得多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r 22 01:54:22 2018), 站内
人民日报1986-04-08 第2版
周谷老接着谈到了西方国家议会民主的情况 他说﹐在那里﹐一项决议交付议会通过时﹐那
怕只有五十一票同意﹐而有四十九票反对 那这项决议也照样通过。这就谈不上真正的民主
。试想﹐如果我们的一项议案交付代表通过时 有一千五百零一名代表同意﹐有一千四百九
十九名代表反对﹐那这项议案是通过好呢 还是再由代表们充分审议﹐等大家意见基本一致
再通过好呢﹖显然﹐后者的做法更民主 思想一致了﹐行动才能一致﹐事情才能办好。如
果思想不一致﹐即使通过﹐那只能是强迫执行 那算什么民主﹖所以﹐3000:0比51
:49要好得多﹐要民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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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上面是我在水木清华看到的
我没办法反驳耶
原来中国大陆对民主的见解 比台湾还深刻
压倒性胜利才能真正体现民意
不然即使票数占多数 还有很多不同的少数 加起来也可以胜过那个最多数
所以为什么是最多票的可以掌握全部权力??
所以民进党也不全然可以代表台湾 台独狗只是叫得比较大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