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九二共识”存不存在还有疑义
如果退一百万步来说 所谓的“九二共识”如果存在
那充其量只是国民党跟中国或是中国共产党的共识
当时的政府不是经由全民经由民主程序下所产生出来的
而是承袭国民党借由戒严时期下的政府
所出去谈的东西 只能代表国民党一党
如果是一九九六年以后与中国谈判才具有代表性
再者 此时的国会仍然是未经全民改选过后的国会
就是说 此次的谈判没有经过国会监督下所达成
完全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所达成
所以 这个九二会谈 以至 所谓的“九二共识”
只能代表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的共识 不是台湾人与中国人的共识